落马半年后,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双开。
1月4日,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邓恢林双开通报,通报说他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
邓恢林去年6月落马,他是继王立军、何挺之后,重庆市被查的第三个公安局局长。
空降重庆任职三年
邓恢林去年6月14日落马。
他早年在家乡湖北工作,先后出任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4年出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15年6月,邓恢林调往中央政法委出任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两个月后同时兼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17年7月,他“空降”重庆,出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8年1月调整为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直到落马,邓恢林在重庆工作了3年。
邓恢林落马前两天还在出席活动。2020年6月12日,他主持召开重点建议督办会,就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关于加强电信诈骗防范和打击力度的建议》进行督办。
“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
双开通报中指出,邓恢林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党的六大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通报显示,邓恢林违反了政治、组织、廉洁、生活四个纪律。政知君注意到,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关于他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通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第四十九条规定: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纪检监察报》也发文称,在近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中,不时出现“捞取政治资本”说法。该文章解释,捞取政治资本,是指通过某种不正当手段,获得更高官阶和各种政治上的好处。
上述文章表示,“捞取”有特定含义,就是私窃并占有本不属于自己的某种东西。而“政治资本”或可指资历、声誉以及具有某些特殊含义的条件。换言之,“不正当”的显著特征,是觊觎并私窃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政治资源。
连续三任公安局长被查
邓恢林“空降”重庆的时候,可以说被寄予厚望。当时,重庆连续两任市公安局局长被查,重庆市公安局领导班子重建十分重要。
2017年10月,邓恢林的前任、重庆市公安局时任局长何挺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通报中说何挺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再往前,重庆市原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于2012年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15年徒刑。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重庆市政府网站 北京青年报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编辑/赵红信
校对/项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