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楼财经 | 市场监管总局:抽检38种产品 不合格发现率为9.2%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30 11:20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塑胶玩具等3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3408家企业生产的346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涉嫌违反节约能源法、无证无照生产、伪造厂名厂址及销售假冒伪劣,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3401家企业生产的346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检出3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2%。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此次抽查产品为塑胶玩具、玩具(塑胶玩具除外)、童车、运动头盔、旅行箱包、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储水式电热水器、厨房机械、自镇流LED灯、房间空气调节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风扇、老视成镜、太阳镜、棕纤维弹性床垫、木制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燃气采暖热水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非接触式水嘴、淋浴用花洒、卫浴家具、家用不锈钢水槽、混凝土输水管、钢管脚手架扣件、复混肥料、汽车轮胎、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内饰材料、摩托车乘员头盔、制动软管、防爆灯具、电子门锁、电绝缘鞋、钢丝绳、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等38种产品。

共抽查3408家企业生产的346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涉嫌违反节约能源法、无证无照生产、伪造厂名厂址及销售假冒伪劣,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3401家企业生产的346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检出3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2%。

在本次抽查中,慈溪市长河颖鑫洁具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在淋浴用花洒产品抽查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测一是采取“双随机”方式。招标遴选抽样检验机构,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匹配检验机构。二是实施抽检分离,除现场检验外,产品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交由不同机构或机构内不同人员分别实施。三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具体抽查结果分析:塑胶玩具。抽查了9个省(市)312家企业生产的312批次塑胶玩具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2%。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4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小零件、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增塑剂等。

玩具(塑胶玩具除外)。抽查了9个省(市)192家企业生产的211批次玩具(塑胶玩具除外)产品,其中4批次涉嫌无CCC证书、假冒等,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207批次产品中,有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3%。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4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小零件、小球、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增塑剂等。

童车。抽查了13个省(市)173家企业生产的182批次童车产品,其中1批次涉嫌无CCC证书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181批次产品中,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9%。重点对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迁移元素、增塑剂、电性能等5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学步车脚轮、座位、动态耐久性试验、燃烧性能、增塑剂。

运动头盔。抽查了4个省21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运动头盔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6%。重点对视野、佩戴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佩戴装置强度性能、佩戴装置稳定性、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旅行箱包。抽查了8个省(市)89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旅行箱包产品,其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8%。重点对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跌落性能、硬箱箱体耐静压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滚筒冲击性能、箱(包)锁耐用性能、缝合强度、游离甲醛(织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织物)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振荡冲击性能。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抽查了5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7%。重点对动态试验、加载后带扣开启试验、吸能性、翻转、标识、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材料毒性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动态试验、标识、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储水式电热水器。抽查了7个省(市)65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1%。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容量、能效等级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容量、能效等级。

厨房机械。抽查了5个省(市)21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厨房机械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重点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

自镇流LED灯。抽查了7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自镇流LED灯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重点对互换性、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互换性、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耐热性、谐波电流限值。

房间空气调节器。抽查了7个省(区、市)20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能效等级、骚扰功率等3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额定中间制冷量、额定中间制热量、额定低温制热消耗功率、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抽查了4个省(市)37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机械强度、连续骚扰电压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

电风扇。抽查了7个省(市)74家企业生产的77批次电风扇产品,其中2批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75批次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0%。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能效等级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能效等级。

老视成镜。抽查了4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老视成镜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0%。重点对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装配质量、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可见光透射比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

太阳镜。抽查了8个省(市)126家企业生产的127批次太阳镜产品,其中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2%。重点对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明示透射比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镜架要求(抗汗腐蚀)、交通讯号透射比(红色讯号)、可见光透射比。

棕纤维弹性床垫。抽查了19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其中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1%。重点对面料及复合面料物理性能(耐摩擦色牢度)、芯料物理性能、安全卫生要求、阻燃性要求、耐久性要求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卫生要求、耐久性要求。

木制家具。抽查了18个省(市)96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木制家具产品,其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7%。重点对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结构安全性、有害物质限量等5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结构安全性、有害物质限量。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抽查了7个省(市)123家企业生产的124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其中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5%。重点对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熄火保护装置、防干烧安全装置、接地措施、电气强度、热水产率、热效率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热水产率、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热效率、接地措施。

家用燃气灶。抽查了7个省(市)163家企业生产的164批次家用燃气灶产品,其中1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0%。重点对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温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燃气导管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气密性、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等。

燃气采暖热水炉。抽查了9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重点对电源运行安全性、燃气系统密封性、采暖额定热输出、水温限制装置、极限热输入时CO含量、温控器故障、热效率、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低电阻值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热效率。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抽查了12个省(区、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重点对总活性物、pH值、总五氧化二磷、规定污布的去污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非接触式水嘴。抽查了9个省(市)59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非接触式水嘴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3%。重点对外观与装配、抗安装负载、防触电保护、控制距离、启闭时间、整机能耗、断电保护、欠压保护、水流量、强度性能、密封性能、水击性能、外观质量、流量性能、安全性能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外观与装配、控制距离、启闭时间、断电保护、水流量、水击性能等。

淋浴用花洒。抽查了8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淋浴用花洒产品,其中1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0%。重点对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耐腐蚀性能、密封性能、机械强度、流量、整体抗拉性能、温降、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管螺纹精度、耐腐蚀性能、流量、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

卫浴家具。抽查了9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卫浴家具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9%。重点对台盆柜台面理化性能(耐液性、耐湿热、耐干热、抗冲击强度)、金属电镀层抗盐雾、产品耐水性、落地式柜台面垂直冲击、悬挂式柜(架)极限强度、木质产品有害物质限量、产品放射性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台盆柜台面理化性能(抗冲击强度)、木制部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抗冲击)、木质产品有害物质限量。

家用不锈钢水槽。抽查了7个省(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家用不锈钢水槽产品,其中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3%。重点对排水机构渗漏、排水机构管壁厚度、排水机构密封性、排水机构排水时间、非金属排水机构老化性能、槽体承载能力、消声垫、跌落试验、槽体材质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排水机构管壁厚度、槽体材质。

混凝土输水管。抽查了25个省(区、市)310家企业生产的310批次混凝土输水管产品,其中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8%。重点对保护层厚度、内压抗裂性能或外压抗裂性能、管体裂缝、外压荷载、外表面裂缝、露筋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外压荷载、保护层厚度、露筋。

钢管脚手架扣件。抽查了6个省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0%。重点对抗滑性能、抗破坏性能、扭转刚度性能、抗拉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抗破坏性能、扭转刚度性能。

复混肥料。抽查了22个省(区、市)244家企业生产的250批次复混肥料产品,其中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6%。重点对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氧化钾、总养分、有机质、氯离子、粒度、酸碱度、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包装标识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总氮、氧化钾、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包装标识等。

汽车轮胎。抽查了8个省(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汽车轮胎产品。重点对外缘尺寸、磨耗标志高度、强度性能、脱圈性能、耐久性能、低气压性能、高速性能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抽查了13个省(市)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4%。重点对配光性能、光度性能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配光性能。

汽车内饰材料。抽查了15个省(市)的88家企业生产的88批次汽车内饰材料产品。重点对燃烧特性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摩托车乘员头盔。抽查了7个省(市)17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重点对结构(佩戴装置)、头盔视野、头盔护目镜、固定装置稳定性、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温)、头盔耐穿透性能(低温)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佩戴装置)、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温)。

制动软管。本次共抽查了14个省(区、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制动软管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6%。重点对液压制动软管产品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最大膨胀量、爆裂强度、抗拉强度、耐臭氧性、耐寒性、耐高温脉冲性等项目、对气压制动软管产品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气密性、爆裂强度、抗拉强度、粘合强度(橡胶)或耐氯化锌性(尼龙)、耐寒性、耐臭氧性等项目;对真空制动软管产品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耐负压后外径变化量、爆裂强度、粘合强度、耐寒性、耐臭氧性、耐变形性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液压制动软管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抗拉强度、气压制动软管的粘合强度。

防爆灯具。抽查了11个省(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防爆灯具产品,其中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2%。重点对抗冲击试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非铠装电缆和带编织覆盖层电缆的夹紧试验、隔爆外壳引入装置的附加要求、隔爆接合面、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最高表面温度、热剧变试验、绝缘介电强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抗冲击试验、非铠装电缆和带编织覆盖层电缆的夹紧试验、隔爆接合面、外壳耐压试验。

电子门锁。抽查了4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电子门锁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7%。重点对锁舌轴向静载荷、锁舌侧向静载荷、执手承受静拉力及扭矩、绝缘电阻、泄露电流、抗电强度、安全性要求、电源性能(电池容量,欠压,电源适应性)、信息保存及误识率、防破坏报警功能、环境适应性(高温,低温,湿热)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防破坏报警功能。

电绝缘鞋。抽查了6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电绝缘鞋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重点对鞋帮耐撕裂性、鞋帮拉伸性能、鞋帮耐折性、外底耐折性、电性能要求和成鞋防漏性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鞋帮耐折性。

钢丝绳。抽查了16个省(区、市)160家企业生产的160批次钢丝绳产品,其中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6%。重点对拆股钢丝抗拉强度,中心钢丝直径,钢丝交错,缺丝,钢丝直径,纤维绳芯、股绳含油率,钢丝绳直径,钢丝绳破断拉力,拆股钢丝反复弯曲,拆股钢丝锌层重量,钢丝绳不圆度,拆股钢丝直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钢丝绳弹性伸长率,钢丝绳永久伸长率,钢丝绳中性盐雾试验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拆股钢丝抗拉强度,纤维绳芯、股绳含油率,钢丝绳直径,钢丝绳破断拉力等。

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抽查了12个省(市)83家企业生产的84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1%。重点对动作特性、过电流动作特性、在运行短路能力下的性能、温升、在剩余电流条件下的动作特性、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I△m)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过电流动作特性、在运行短路能力下的性能、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I△m)。

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抽查了4个省(市)36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5%。重点对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防触电保护,延长线插座的结构,弯曲试验,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等。

据介绍,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生产领域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13家,有32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181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旅行箱包、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棕纤维弹性床垫、木制家具、非接触式水嘴、淋浴用花洒、家用不锈钢水槽、防爆灯具等,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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