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两高报告都提到,“坚决捍卫国家安全”。
最高法报告提到,贯彻反分裂国家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对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李延贺依法定罪判刑。最高检报告指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李延贺,即台湾“八旗文化”出版社总编辑富察。据环球时报此前报道,李延贺1971年出生在辽宁省,满族人。他与台湾籍妻子结婚后,2009年搬到台湾定居,后担任“八旗文化”总编辑。
2023年4月,有记者向国台办提问,“台湾‘八旗文化’出版社总编辑富察(李延贺)传出在上海被捕。国台办有何回应?”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证实,“李延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正在接受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有关方面将依法保障其各项合法权益。”
△李延贺(资料图)
2025年2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李延贺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宣判后,当事人当庭表示服法认罪,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相关判决已依法生效。
我国刑法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5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在回顾2024年工作时提到,对宣扬“台独”分裂主张、实施“台独”分裂活动的杨智渊,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判刑,依法严惩不贷。
杨智渊,男,1990年1月21日出生,台湾省台中人。他长期鼓吹“台独”理念,伙同他人成立“台独”非法组织“台湾民族党”,以“推动台湾成为主权独立国家并加入联合国”为目标,大肆鼓噪“公投建国”,高调推行“急独”路线,策划实施“台独”分裂活动。
2024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杨智渊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
上述案件是该《意见》印发后首个适用“分裂国家罪”的案件,对岛内激进“台独”分子形成实质威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