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增安居乐业入户:在七区购房并缴社保满1年可落户
澎湃新闻 2024-11-19 10:08

11月1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简称《规定(修订稿)》),征集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共30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规定(修订稿)》起草说明显示,自2019年广州市迁入户政策制定实施以来,广州市户籍人口稳定增长、人口结构持续优化,年均户籍迁入人口约2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目前,国内除个别超大城市以外,均已全面放宽放开落户限制。广州市学历入户门槛相对较高,多样化落户途径不足,尚存在较大优化调整空间。本次政策修订将在保持现行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统筹整合、优化调整。

《规定(修订稿)》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拓宽渠道、分类施策、入户全覆盖”为目标,对入户文件进行“五合一”整合简化。据悉,现行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共5份文件合计62条,修订后整合为1份文件合计31条,明确广州市引进人才、政策性、积分制、投资纳税、安居乐业五种入户类别和相应条件。

新增两种入户类别,在7区内购房并缴社保满1年可落户

此次,《规定(修订稿)》拟新增两种入户类别,其中,“新增安居乐业入户”备受关注。

所谓安居乐业入户,是指在广州市特定区域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达到入户条件的,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考虑广州作为超大城市,区域人口密度区域分布不均现象较突出,本着合理有序、渐进适度的原则,兼顾“增量”“存量”需求,实施区域差别化安居乐业入户,对“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指出,新增安居乐业入户政策是本着合理有序、渐进适度的原则,兼顾“增量”“存量”需求,实施区域差别化安居乐业入户。该项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房地产市场需求的释放,将有利于带动这些区域的销售去化。

据中指监测数据,截至2024年10月,广州市新建商品住宅可售库存面积达1317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21.7个月,库存面积及去化周期仍位处高位。实施安居乐业入户政策短期内将带动有入户需求的购房入市,加快广州市商品住宅库存的去化。同时,中长期也将为广州带来持续的住房需求释放。

同时,《规定(修订稿)》新增投资纳税入户。所谓投资纳税入户,是指在广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一定税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达到入户条件的,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我市。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起草说明显示,考虑广州外来人口超千万,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满足各类人群入户需求,新增投资纳税入户,对“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市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放宽两类入户条件,允许大专学历入户广州

同时,《规定(修订稿)》显示,将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以及政策性入户条件。

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方面,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不受年龄、社保等限制);放宽年龄限制,博士、硕士、本科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博士由50周岁放宽到55周岁;硕士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本科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降低学历门槛,允许大专学历入户(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此外,放宽政策性入户条件方面,适度放宽老年人投靠入户限制(将投靠子女入户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条件限制,调整为“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完善安置入户类人员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补充“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入户条件。

陈雪强提到,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新增投资纳税入户等政策也将为广州带来人口的持续增长,一方面为广州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也将吸引更多的人到广州安居乐业,长期来看,对房地产市场的住房需求释放形成一定支撑。

编辑/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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