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正研究推广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7-30 11:27

跨境电商是近年来经济领域的“热词”,已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动能。7月30日,“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据海关统计,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较2018年增长了1.2倍;初步测算,今年上半年进出口1.22万亿元,同比增长10.5%。

吕大良表示,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是一个全球性现象,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企业之间架起了直通的桥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完善拓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不断创新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等,推动了我国跨境电商跑出“加速度”。据海关统计,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较2018年增长了1.2倍;初步测算,今年上半年进出口1.22万亿元,同比增长10.5%。

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给海关监管服务带来了全新挑战。现在海关每年监管的跨境电商、跨境邮件快件包裹量达70多亿件,平均每天有2000万件左右。对此,海关也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开发应用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着力提升跨境电商通关效率。同时,也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通得快、管得住。比如,开展跨境电商进口食品风险监测、消费品抽样监测行动,开展跨境电商寄递“异宠”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保障了跨境电商商品质量安全,也防范违禁品入境。

中国海关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实践,也为全球海关创造了经验。2018年,中国海关就与世界海关组织联合举办了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牵头制定了《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中国海关对跨境电商的统计方法实践案例,连续纳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等编制的《数字贸易测度手册》。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谈判,提出中国海关建议。《中国海关跨境电商商品质量安全管控实践》纳入了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良好实践案例。

吕大良提到,目前,海关正在研究推广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以及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范围等措施。海关还将不断优化完善海关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功能,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更好满足广大消费者和企业“买全球、卖全球”的需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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