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40公里最高时速飙到145公里 8人夜间“飙车炸街” 被判危险驾驶罪
成都商报 2024-05-17 14:32

16日,成都金牛法院公开审理一起8人组队追逐竞驶被控危险驾驶罪案件。

线上在微信群里邀约“耍车”后,8名“90后”驾驶8辆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飙车竞速、“烧胎”炫技。经查,这8辆机动车中有6辆经过非法改装,在竞速中其中一辆机动车最高时速达到145公里,远超该城市道路40公里的限速标准。

最终,8名“飙车炸街”的被告人均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2023年5月25日下午,刘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消息,提议群内好友相约“耍车”。当天晚上8时许,杜帅(化名)等人陆续抵达金牛区一城市道路的交叉路口,这是一段限速40公里每小时的公路路段,约400米长。夜间,道路两侧还有行人散步。

为了竞技、追求刺激,炫耀车辆尤其是部分改装车辆的性能,刘某、杜帅等8人随机两两一组,在道路上竞速飙车、“烧胎”炫技,以超过限速一倍甚至三倍多的速度进行竞速比赛,并实施压双实线掉头等行为。

刘某等人实施上述行为时,不时有其他社会车辆、行人在该路段通行,为了避险而被迫改变通行线路,周围群众也因不堪忍受飙车产生的噪音而报警。

经检查,有6名被告人的车辆进行了非法改装;经鉴定,当时车辆最高时速达145公里,最低时速也有80公里。案发不到一个月,8名被告人被陆续抓获归案。

5月16日,成都金牛法院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该案中,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属于车友聚会。本案没有区分主从犯,均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8人均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最终,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8人当庭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文/熊寒 颜雪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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