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作为一家资产管理机构,应该向客户收取管理费(通常也称佣金)。至于管理费怎样收、按什么标准收,虽然只是形式,但对基金的运行乃至基金投资人的价值取向,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正因为如此,现在正在开展的基金佣金制度改革,受到了市场各界的高度关注。
我国基金业在刚起步时,基本上都采取固定费率制,即根据各类基金的性质,制定差异化的佣金率。通常股票型基金的佣金率会高一些,债券类和ETF类基金的佣金率则相对较低,而货币市场基金的佣金率一般最低。
这样的设置有其合理性。因为基金刚开始运作时,资产管理规模一般不大,自身实力也有限,需要有一笔相对固定的收入来源,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及有序发展。另外,在基金产品中长期绩效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的情况下,差异化的固定佣金率,不管是对基金内部管理还是稳定基金投资者预期,都是较为有利的。
但随着基金业快速发展,其绩效的波动越来越明显。虽然不少基金在中长期还是跑赢了大盘,但总体上绝大多数股票型基金没有表现出穿越牛熊的能力。尤其是近两三年,股市较为低迷,基金的绩效普遍不理想。
因为实行固定佣金率,基金持有人在遭受净值大幅亏损的情况下还要支付不菲的佣金,显然是不太愿意接受的事情。基金公司旱涝保收,没有给投资者创造收益仍源源不断地收取佣金,基金固定佣金率这一模式开始受到质疑。
迫于压力,自去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基金公司宣布下调佣金比例,时下正在进行的基金佣金第二轮改革,其主要内容也是针对佣金率的。有人测算,如果此轮降佣得以完成,大约可以给基金持有人减少38%的佣金支出,基金持有人对此当然乐见其成。
但基金公司减少超过1/3的佣金收入后,还能不能保证在项目研究、业务创新、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投入强度呢?如果这方面受到影响,那对未来的发展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虽然佣金率降了,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格局。特别是在基金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投资者对此十分反感。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将固定佣金率改为浮动佣金率。管理费与收益挂钩,给基金持有人赚钱了才收佣金,并且赚钱越多收取的佣金率也越高,这就可以避免基金公司只追求资产管理规模而忽视投资收益的局面,其利益真正与基金持有人捆绑在一起。
而且基金盈利越多,也越有条件加大自身建设,增强投研实力。在基金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了初步的积累以后,在部分品种(譬如股票型基金)实行浮动佣金制度是具备一定可能性的。事实上十多年前就有基金公司提出过这种收费模式,但没有得到批准。原因是监管部门认为这会导致基金经理在操作上的短期化倾向,放大投资风险。
当时也有基金产品尝试“固定佣金率+业绩提成”的模式,但不久被叫停。也许,当时的条件还不具备,现在新“国九条”推出,防范基金经理短期行为的方法有很多,担心出现风险而拒绝把浮动佣金率作为基金佣金制度的一个选项,并没有足够的理由。
实行浮动佣金率的最大好处在于,能够建立严格的正向激励机制,让基金经理人走出人为设定的工作舒适圈,真正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给客户带来收益,也给企业带来盈利。大家共担风险、同享利益的机制,才是真正市场化的。
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这一佣金模式,将其作为佣金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并且积极探索,为国内资产管理业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性支持。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