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边检民警对无证登轮人员作出处罚决定
2月14日,上海吴淞边检站民警在巡查期间查处一名无证登轮人员,这是吴淞边检站继2月8日、13日查获两起无证登轮案件后,查获的第三起无证登轮案件。
当日早晨6时50分许,吴淞边检民警在对靠泊于罗分码头的某外籍国际航行船舶进行登轮检查时,对该轮所有登轮人员进行逐一检查,发现一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登轮证件。经查,该人系某劳务队作业工人,因疏忽大意,未及时办理有效登轮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在边检机关办理登轮证件上下外国船舶的,给予警告处分,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由于该作业工人认错态度好,且属于初犯,因此,民警给予该名作业工人警告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同时约谈了相关劳务队负责人,提醒该队全体作业工人要切实加强法律意识,登轮作业必须办理有效登轮证件。
2月13日,吴淞边检站也曾查获一起无证登轮案件,当时春节假期尚未过半,吴淞边检民警已连续查获两起无证登轮案件。
当日上午7时许,巡查民警在罗泾矿石码头开展巡查时,发现在某国际航船上一名登轮人员翟某未持有效登轮证件。经查,翟某是某船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平时不负责登外轮工作,但因春节假期人手紧,公司派他来看看某外轮装运货物的情况。没想到翟某心存侥幸,以为春节期间边检民警沉浸在过年的欢乐气氛里,会放松警惕不认真执法,所以他未办理边检登轮手续就偷偷溜上国际航船查看货物,结果被巡查民警当场查获。因其擅自违规登轮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吴淞边检站对翟某处以1500元的罚款。
吴淞边检提醒广大登轮人员:侥幸心理不可取,遵纪守法放第一。持证登轮要牢记,以身试法悔莫及。办理登轮证件手续简单便捷,网上可直接申请,切莫心存侥幸而违法。
文/记者 邓玲玮 通讯员 罗丽娟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