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通过这次整改,我们将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学习,增强意识,规范行为,杜绝再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近日,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到昌平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递上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说。
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还能免于处罚?这还得从近期的一次日常检查说起。原来,生态环境部帮扶督查组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认定为未保证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事件发生后,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立刻组织进一步调查,该公司也积极查找自动监控设备存在的故障,分析原因,并且在第一时间完成整改,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复测,比对结果合格。
“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最终做出对其不予处罚的决定。”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同时通过环保公益宣传的方式,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结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该单位存在的问题,昌平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讲解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就日常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进行了细致的指导。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些企业由于对环保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刻,日常环保管理时会因“不小心”、“疏漏”而存在问题,这不仅可能面临罚款,更有可能因受罚而给后续经营带来影响。对此,昌平区生态环境局一直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排查环保风险,给予企业环保持续改进建议,帮助企业合规运营,指导企业守法经营,实现绿色发展。同时对企业“回头看”,紧盯问题环节督促及时整改。
昌平区一直高度重视企业发展,推出一揽子工作举措,旨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处罚不是目的,给企业改正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才是环境执法的根本。“通过此次帮扶线索,一方面企业意识到主体责任的重要性,通过技术改造、赔偿修复等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效能,保持达标排放。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实现监管“无事不扰”,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方式,为企业实现绿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道,通过帮扶推动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接下来,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并重,落实更加“解渴”、更接“地气”的执法模式,坚持“温度”与“力度”相结合,推深做实各项利企举措,扎实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宋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