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区出新招 物业自制广场舞音响罩 声音不往楼上传
南方都市报 2024-01-24 11:06

不久前,深圳南山阿姨们戴耳机跳广场舞,“劲舞团”变“静舞团”,静音广场舞收割一波好评。有市民表示,这是有效解决广场舞噪声扰民的尝试。类似的,福田、盐田、宝安、龙岗等区均有试点安装隔音箱、定向音响、噪声监测设备等,以科技化、智慧化手段,化解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其中,近期,龙岗坂田一小区物业就自制广场舞音响罩,兼具定向音响的功能,还兼顾满足广场舞阿姨们使用自带音响的诉求,巧解广场舞“扰民”难题。

现状

广场舞阿姨爱用自带音响 称定向音柱不能看视频

广场舞定向音柱可精准控制广场舞音乐的发声区域,减少噪声污染,被深圳多区试点使用,宝安桃源居社区汇江二路的多个小公园舞场试点安装有定向音柱。据了解,汇江二路片区安装有约9部定向音柱。此前,这些广场舞跳舞点,或多或少被投诉过。安装了定向音柱的广场舞跳舞点,效果如何呢?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在配有定向音柱的跳舞点,广场舞阿姨们仍习惯自带音响。问及原因,阿姨们的回复是“不习惯”“音柱不能看视频,自带音响有显示器可以跟着学跳舞”。而舞队自带音响,特别是多个舞队聚集在同一个广场上时,为了跳得比别人更“劲”,音量一队更比一队高,分贝分分钟破70。

尝试

小区物业尝试用隔音罩 罩住声音不往楼上跑

楼下阿姨动感开跳,楼上居民却不堪其扰。一面是广场舞阿姨们对社交、锻炼和快乐的追求,一面是居民们对“宁静城市”的向往,如何调和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近期,深圳市坂田街道大发埔社区御珑豪园小区物业管理处自制了三面开口的音响罩,有着定向音柱的降噪效果,还兼具满足舞队自带音响的诉求。

每晚一过7点,御珑豪园小区前的广场都会热闹起来,七八支居民自发组织的舞队在此跳舞。每支队伍都有自己的步点节奏,也带着不同的音响和背景音乐。舞队多、音乐杂、音量大,这热闹背后的噪声,也对其他居民造成困扰。小区物业隔三差五收到楼上住户的投诉。

由于目前基层处理广场舞扰民缺少切实有效的执行标准,而且小区物业也没有执法权,只能用劝说的方式,收效甚微。曾有一段时间,该物业管理处每晚派专员值守广场,发现哪支队伍音量大,工作人员上前手动调小。但工作人员一转身,阿姨们又给调高了,效果仍不佳。

尝试了多种方法后,最终御珑豪园物业管理处决定,根据音响大小,为各支舞队量身制作一个三面开口的音响罩。这个办法虽然原始了一些,但相较于安装定向音柱、使用耳机等,可省去采购、安装等程序,小区物业管理处落地执行起来更快速,而且成本可控,还能移动,使用效率高。

记者在现场留意到,音响罩虽然简单,但内部都贴上了隔音棉和风扇,音响发出的声音相对集聚,定向扩散,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音乐声音对住户的影响,还不会影响使用者的收音效果。

工作人员上前将音响放进隔音罩里,阿姨们也已经习以为常,该跳跳,并没有流露出不悦的情绪,有人还会主动向工作人员询问降噪效果。

据该物业管理处主任闻伟介绍,目前对广场舞活动实行“四限”:限区域、限时段、限音量、限设备管理制度,广场舞活动时间、地点实行统一管理,广场舞活动不得随便占据空地在定点以外的区域进行活动。活动人员散场后,将广场卫生清理干净;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广场设噪音分贝监测器,环境噪声分贝控制在60分贝以内;对广场舞领队责任人进行座谈沟通,了解其舞队的人员数量、跳舞时间、播放音量等情况,告知其按管控方案安排活动时间,适时调低音量,避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及休息。

管理

深圳发布优化广场舞自我管理方案 扰民多次劝解无效的将被查处

据统计,2023年一季度,全市共接到广场舞噪声扰民警情1300余宗。如何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的同时,解决好广场舞等健身娱乐活动引发的扰民问题,成为摆在城市管理者们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针对市民反映的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2023年6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和市文体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关于优化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自我管理的工作方案》,聚焦广场舞噪音的四大方面,提出防治方法。

《方案》通过开展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扰民问题洽理专项工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场地管理、规范活动行为、建立调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科技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以自治、智治、法治、德治“四治融合”化解扰民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聚焦自治,完善基层管理机制,建立广场舞队伍联络机制,建立“一队一档”,让广场舞队伍拥有自己的“身份证”;二是聚焦智治,以科技化、智慧化手段化解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三是聚焦德治,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文明倡导活动,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广场舞”的良好氛围;四是聚焦法治,公安部门要对广场舞扰民投诉集中等的区域,加大巡逻频次和警力,对多次劝解无效、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法查处。

在2023年7月,深圳市司法局也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针对噪声污染该《条例(征求意见稿)》从监管、执法、处罚等多个方面作出调整。

其中,《条例(征求意见稿)》增加了需监管的社会生活噪声类别。针对公共场所,增加了公共场所管理者对娱乐、健身活动的管理责任。要求合理划定活动区域,明确活动时段、音量、音响器材使用等要求,引导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使用无线耳麦、定向声技术等,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防控

推进“宁静城市”建设 分类防控四大类噪声污染

当前,深圳正大力推进“宁静城市”建设。2023年10月,《深圳市宁静城市建设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宁静城市建设规划》)正式印发实施,成为全国首个宁静城市建设规划,这是继2022年出台《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后,深圳噪声污染防治的又一座里程碑。

规划中提到,将重点对社会生活、施工、交通和工业四大类噪声污染实行分类防控。

《宁静城市建设规划》提出,明确宁静小区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宁静小区”创建行动,为广大市民打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加强文体活动噪声控制,在持续推动广场舞等健身活动规范化开展的同时,新关注大型文体活动、体育运动、旅游、展出等活动的噪声管控,补全管理类别;细化高噪商业场所整治,对出现重复投诉的酒吧、音乐餐吧、KTV、游戏厅、游乐场、烧烤店、生鲜超市、室内篮球培训机构、室内桌球室等场所开展巡查,切实回应民生诉求。

文/陈荣梅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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