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称“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连续3年分类评价AA级以上的券商,风险资本准备的系数可以调整为0.4,也就是说以C类为基准1,满足条件的优质券商最低可以打四折,而D类则要调为2倍系数,强化了“扶优限劣、分类监管”的监管导向。
头部券商不等于“优质”,中小券商也不等于“劣质”,优质与否关键还是看分类评价、白名单、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等。当然,优等生和差生的待遇不同,加上头部券商和中小券商在资产规模、业务经验等方面都存在差距,因此行业优胜劣汰的速度势必加快。监管支持头部券商做优做强,中小券商实现“超车”的时间和机会不多了,且资金成本较高。
风控指标“19变”
目前,我国证券行业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近年来,四项核心风控指标长期维持在监管标准的1.5~2.5倍水平,包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
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旧版规定相比,此次意见稿出现了约19处变化,做市、资管、公募REITs等计算标准优化,多处新增了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并且根据分类评价结果,对券商的风险资本准备、表内外资产总额进行调整,分别给出不同的调整系数。
具体来看,新增规定券商在做市账户中,持有金融资产及衍生品的市场风险资本准备按各项计算标准的90%计算。这意味着,同样的权益资产在做市账户中可以少计提10%的准备金。比如,一般上市股票需计提30%准备金,因做市业务而持有的则可以打九折,旨在鼓励券商发展做市业务,引导券商在交易端发力。
资产管理方面,集合及信托等产品的市场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调整为分级产品中的劣后级为50%,其他为25%。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单一资管计划中投资标准化资产计算标准由0.3%调整至0.1%;集合资管计划中投资标准化资产计算标准由0.5%调整至0.1%。
同时,在特定风险资本准备方面,新增“为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服务计算标准为1%”的规定,并提到因公募REITs产品发行需要,担任相关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的,相关产品存续规模无需计算特定风险资本准备。
此外,意见稿多处新增了“中证500指数成份股”的计算标准。风险资本准备中,权益类证券在上证180指数、深证100指数、沪深300指数的基础上,新增了中证500指数成份股,计算标准为10%;流动性覆盖率中,优质流动性资产也新增了中证500指数成份股,计算标准为40%;净稳定资金率中,同样新增了中证500指数成份股,计算标准为30%,而2020年旧版则按“一般上市股票”50%的标准计算。
证监会表示,优化上述指标,引导券商在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发力,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活跃资本市场等作用。
扶优限劣与分类监管
此次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调整了风险资本准备系数和表内外资产总额折算系数,对连续三年分类评价A类的券商无疑是一大利好,直接拓展了资本空间,提高了资本使用效率。
风险资本准备可根据分类评价结果进行调整,系数分别为:连续三年A类AA级以上(含)为0.4,连续三年A类为0.6,A类为0.8,B类为0.9,C类为基准1,D类为2。更进一步的规定是,连续三年A类AA级以上(含)的“白名单”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后,可以试点采取内部模型法等风险计量高级方法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表内外资产总额也可以根据分类评价结果进行调整,连续三年A类AA级以上(含)表内外资产总额系数为0.7,连续三年A类为0.9,其余为1。
按照这个标准,连续三年分类评价A类的券商将直接受益,得以释放部分资本空间。今年的分类评价结果中,106家券商A、B、C类的数量占比约为50%、40%、10%,其中AA级以上的券商保持14家左右,连续三年都保持AA级以上的券商更是少数。
加强场外衍生品监管
此次意见稿还提高了场外衍生品的计量标准,加强了监管力度,将股指期货、权益互换及卖出期权计算标准由20%调整至30%。同时规定,证券衍生产品中卖出场内期权期末余额按照Delta金额15%计算,不再适用折算率。期权的Delta金额根据交易所公布的Delta系数进行计算。国债期货、商品期货、股指期货,按单品种单边最大名义价值填列。
近年来,衍生品、跟投等业务是券商业务模式转型升级的方向,属于重资产业务,对资本的消耗较大,加上今年上市券商的定增大多历经波折,部分券商风控指标比较紧张。
平安证券非银金融报告指出,2023年上半年中信证券流动性覆盖率为134.61%,在上市券商中最低;天风证券风险覆盖率为120.13%,净稳定资金率为125.82%,接近120%预警指标;中国银河、申万宏源资本杠杆率分别为10.82%、10.92%,最接近9.6%预警指标。此次意见稿将拓展优质券商资本空间、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利好净资产收益率(ROE)水平的提升。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