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本市商品住房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满4年 可进行转让
中国网地产 2023-09-22 15:59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本市商品住房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满4年,可进行转让。坚持以需促供、以供保需、供需联动、系统平衡,保障刚性和改善性住房供应。本通知自2023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编辑/李桁

相关阅读
海南白沙县:鼓励高校学生扎根海南,专科以上学生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
澎湃新闻 2024-09-12
四川射洪: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澎湃新闻 2024-09-04
广东佛山:挂牌出售或出租房产,不计入家庭套数
澎湃新闻 2024-07-03
广东深圳:非本地户籍缴社保满3年可购1套住房
中国建设新闻网 2024-02-23
深圳优化限购:本市户籍取消落户年限及缴纳个税、社保年限要求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02-07
广西贵港:公寓或办公性质非住宅商品房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
央广网 2023-11-06
广东省中山市取消住房限购
澎湃新闻 2023-10-15
广东中山取消住房限购
澎湃新闻 2023-10-15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