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偿代骂”属违法 已有多人被警方处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9-14 16:31

日前,公安部网安局公布了黑龙江网警依法处理两起“有偿代骂”案,引发公众对网上代骂他人现象的关注。警方表示,这种以语言文字伤害他人尊严、权益并从中获利的行为,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生,滋生了网络暴力。律师则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有偿代骂他人属于违法行为,视情节不同,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行政处罚,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网上有人叫卖“代骂服务”

“有偿代骂”常在社交App或交易类App以“专业骂人”“嘴替”“代骂”等标签出现,“雇骂者”以一定价格雇用“打手”对攻击对象进行辱骂,辱骂行为主观恶意性较强、行为影响恶劣。这种以语言文字伤害他人尊严、权益并从中获利的行为,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生,滋生了网络暴力。

9月14日,北青报记者检索了多个电商平台和网络平台,输入“骂人”“吵架”“嘴替”等关键词发现,有些平台已将这些词列为搜索屏蔽词,不显示任何结果,有的平台则跳转到相关商品页面,比如“骂人语录”“吵架语录”等。

但在一些二手平台,北青报记者仍然发现了一些提供代骂服务的信息,其中有人标价15元,称线上骂人出气,动嘴不动手;另有的则称需要线上骂人的可以联系;还有一些则标明帮忙怼人、嘴替,售价从8元多到25元不等。

为他人提供骂人服务 已有人被拘留

日前,黑龙江网警依法处理两起“有偿代骂”案。

齐齐哈尔网警通过线索发现,某用户在“闲鱼”平台发布商品:“专业骂人”“嘴替”,报价55-66元不等,并提供“定制服务”。经侦查,属地公安机关锁定违法嫌疑人朱某某,并依法将其传唤。经讯问,该人上网时发现类似挂单侮辱、诽谤他人盈利的帖子,认为通过这个方式赚钱比较轻松。朱某某在明知通过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想通过此方式获利。截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朱某某从事“嘴替骂人”累计获利1650元,约成交25单。目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某处行政罚款5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哈尔滨网安部门则对一名发布“有偿代骂”广告的网民进行批评教育。哈尔滨网警通过线索发现,辖区居民在微信群内发布“有偿代骂”广告信息。经查,该人曾收到有偿辱骂他人的请求,但仅向对方提供前期编撰的骂人话术脚本,并未有实际辱骂行为。针对以上情况,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批评教育并进行普法宣传,该人明确表示以后将规范、文明上网,杜绝网络暴力行为。

长沙警方同样处罚了一名为他人提供“代骂”服务网暴他人的违法人员。今年8月初,在某互联网平台内多条提供“代骂”服务留言引起了雨花网警的注意。雨花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发布留言网民真实身份为李某东(男,22岁)在网络平台上替他人提供骂人服务公然网暴侮辱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后警方将李某东抓获归案。据其交代,他先在各大互联网平台发布“代骂”广告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有顾客联系他后向他提供目标人物的社交平台账号,他再去账号下留言进行辱骂,或加好友后私信对方采用粗鄙、恶心的话语侮辱他人。全过程会截图发送给顾客,一单标价100元一般一天即可完单。经查,李某东以100元一天的价格帮助客户在指定社交平台上对不特定人进行网络言语辱骂,非法获利近万元。后李某东被依法行政拘留。

律师:代骂行为违法 如情节严重可能要担刑责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网络暴力案件频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治理网络暴力,2023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依法惩治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线下滋扰、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并且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此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发布了关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网络暴力信息作出了明确定义,还从网暴信息的事前监测预警、事中信息处置、事后保护机制以及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出了体系化的监管要求。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代骂行为违法的本质是辱骂、谩骂他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 第1024条规定,将面临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还可能构成治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2条规定,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倘若情节严重的,则涉嫌侮辱、诽谤罪,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赵良善表示,委托他人代骂的人,主观上具有辱骂、谩骂的恶意,同代骂者一样,同样违法,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将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不同的法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李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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