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广东梅州市梅江区联合中学在校内安装“智能人脸识别系统”等,加强学生进出校门和宿舍门的管理。学生家长陈先生(化名)将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发在第三方社交平台个人主页,发问:“校园人脸识别每名学生每年缴费100元合理吗?”该消息引发舆论关注。
对此,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学校自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搞的一个智慧校园项目,由第三方机构收取费用。无独有偶,近年来每每学校收费问题遭到家长质疑,涉事学校或教育部门往往就会搬出“第三方”回应舆论关切。去年2月,湖南安化县长塘镇中学和小学被曝,每到新学期开学时都通知学生缴纳100元的“智慧校园”服务费。当时,安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此项费用的收费方不是各个学校,而是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平台。
然而,“第三方”并非学校乱收费的挡箭牌。2020年8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由此可见,即使是第三方提供服务,学校也没有权利说收费就收费。
眼下,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成为热点,一些学校打着“自愿”的幌子,巧立名目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及学习软件,有的学校甚至为相关企业“搭台唱戏”推介软件,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影响教育公平。对此,2022年9月,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要求,加强数字化教育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平板电脑或教育APP,学校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家委会或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山西省运城市运康中学与电信公司合作,为学生强制办理电子学生证,每生收费300元。事后,运康中学清退违规收费51.30万元,学校相关负责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案查处情况还被作为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据介绍,梅江区联合中学现有51个教学班,学生2745人。按照每生每年100元计算,“智能人脸识别系统”一年收费就达27万余元。尽管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对记者表示,收费遵循自愿原则,“即使不交这个费用,也能保证基础的刷脸入校,不会影响孩子入学上课。”但在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中,并没有提到“自愿”二字,反而清楚写着“缴费后回执由班主任统一收齐”。再者,即使老师口头上说自愿缴费,家长担心孩子被老师另眼看待,也只能集体“被自愿”。这种收费行为,不仅大大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也让学校的形象和公信力受到影响。
对此,当地教育部门不应仅仅以“第三方收费”为涉事学校撇清责任,而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学校涉嫌擅自设立代收费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给广大家长一个交代。同时,举一反三,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杜绝以教育信息化、智慧化为名的乱收费问题。
文/张涛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