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公安局副局长私放在押人员,通报背后还有个大背景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7-04 21:41

政知君注意到,近期,多地检察机关陆续披露了不少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相关案件。

最新的一例是新疆。

7月3日,“新疆检察”发布消息:

日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方涉嫌私放在押人员案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私放在押人员

根据官方披露,李方涉嫌的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根据刑法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政知君注意到,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方之前,也曾有官员因涉嫌上述罪名被通报。

2014年8月,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贵州省册亨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贤铭等人涉嫌私放在押人员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1月,刘贤铭被“双开”。

通报提到,刘贤铭明知在押人员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及公安机关不具备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利用职务影响,为在押人员违法办理保外就医,将本应收监执行的在押人员非法释放。

刘贤铭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放在押人员,其行为构成渎职。

2015年11月,黔西南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原支队长兰昭勇被“双开”。

通报提到,兰昭勇明知在押人员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及公安机关不具备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利用职务影响,伙同他人为在押人员违法办理保外就医,将本应收监执行的在押人员非法释放。

通报称,兰昭勇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私放在押人员,其行为构成渎职。

大背景

与上述被通报人员不同的是,李方被通报的背后,还有一个新的背景。

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部分职务犯罪“可以”行使侦查权。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的制度——

“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具体来看。

检察机关可以立案侦查的14项罪名是:

非法拘禁罪(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非法搜查罪(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

滥用职权罪(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

玩忽职守罪(非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

徇私枉法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数据显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数量逐年增长,2019年871人,2020年1421人,2021年2253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对上述工作进行部署。

就在6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此次会议的一项议题是“研究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

在这次会议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说,要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会议提到,检察机关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败的重要力量。

“要加大对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和对进入检察诉讼程序职务犯罪案件的自行补充侦查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反腐败工作。”

今年多人被通报

政知君注意到,今年以来,多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政法官员被点名通报。

今年5月17日,最高检发布消息,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西藏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光明(正厅级)涉嫌徇私枉法、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移送西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提到,杨光明涉嫌徇私枉法一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今年5月23日、24日,最高检又先后发布了两条消息。

5月23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河南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厅级干部石英一案已提起公诉。

通报提到,河南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石英(副厅级)涉嫌徇私舞弊减刑一案经河南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已由焦作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5月24日,最高检发布消息,辽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厅级干部刘磊一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通报称,辽宁省阜新市中院原院长刘磊(副厅级)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除了最高检之外,多地检察机关陆续发布了多个案例。

比如,7月1日,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原主任罗宜秋涉嫌徇私枉法一案,已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7月3日,“辽宁检察”发布消息:

辽宁省铁岭监狱四级高级警长王新涉嫌徇私舞弊减刑案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三庭原庭长张丽丽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辽阳市森林公安局原弓长岭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张军、民警吴晓峰涉嫌徇私枉法案由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湖南检察 最高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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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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