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谢娜张杰购买上海豪宅,被指跳单事件登上热搜。之后,中介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房东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近日,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开。法院认定,谢某与思和中心之间没有“跳单”共谋的行为。4月1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张杰、谢娜因名誉权将该中介起诉至法院。
近日,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法院认定张杰、谢娜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驳回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企查查APP显示,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向上海雅銮房产经纪公司、霍某某等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方为谢娜、张杰,案由涉及名誉权纠纷。文书显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的第3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
据此前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2月,上海雅銮房产经纪人霍某某在网上爆料称,谢娜、张杰夫妇购买上海豪宅“跳单”。霍某某表示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为谢娜、张杰带看房源,后者以不喜欢该房为由不再购买。此后不久,霍某某发现谢张二人已私下联系房东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并购买了该房源。
对此,谢娜张杰方发律师声明,辟谣跳单等为不实信息,同时称中介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之后中介和房东对簿公堂。根据最新公开的一审判决文书显示,雅銮公司起诉称,思和中心持有包括系争房屋在内的多套房产,思和中心与雅銮公司之间达成非独家委托代理销售合意,同时期,思和中心与其他房产销售或经纪公司也达成类似的合作。2019年6月,雅銮公司客户经理霍某安排并陪同张某、谢某及谢某母亲等人两次看房,意向买家表达了购买意愿并表示不具备在沪购房资格,拟考虑以公司名义购房,霍某告知其可以注册公司后购买,但之后意向客户表示不再购买。
雅銮公司获知意向买家通过太平戴维斯公司以“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网签合同。雅銮公司认为太平戴维斯公司与眉开眼笑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时间在6个月的客户信息有效保护期,思和中心未注意到保护期即向太平戴维斯公司支付酬金,构成“跳单”。
法院审理认为,在没有相应协议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无法确认雅銮公司与谢某之间仅凭带看房即成立了中介合同关系,更无法确认谢某事先或事后知晓会承担带看房后另行委托其他中介的法律后果,谢某与思和中心之间没有“跳单”共谋的行为。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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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