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59件、2019年3030件、2020年3336件、2021年4378件、2022年4502件……
一组来自上海金融法院的最新收案数据,直观展现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增长趋势。
3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2022年审判工作情况通报》显示,该院2022年共受理、审结各类金融案件8715件、8716件。
其中,受理的证券业案件数量占比超过六成,而在证券业案件数量中,又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占比最高。
法律界人士认为,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群体性证券侵权损害赔偿诉讼逐年增多,再加上诉讼制度规则的优化,最终出现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数量持续攀升的现象。
证券类案件占比最高 银行业纠纷标的额最大
涉科创板上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全国首例涉新三板交易型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案;全国首例主板市场交易型与信息型操纵混同的证券操纵侵权责任案……
一件件具有示范性意义的案件,勾勒出金融纠纷的最新面貌。
2022年,上海金融法院收案类型涉及金融各领域。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仲裁执行类案件排名前三。
从行业属性来看,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其他行业案件数量分别占总收案量的60.65%、27.68%、4.43%、7.24%。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证券类案件数量最多,但案件标的额占比最大的行业为银行业。
2022年,上海金融法院含执行类案件的收案总标的额为1788.21亿元,不含执行类案件的收案标的额为1165.8亿元。其中银行业案件标的额为696.48亿元,占总标的额的59.74%。
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入新阶段,跨境资金流动和涉外金融服务日益活跃,上海金融法院涉外案件收案呈平稳态势。
具体来看,2018年8月-12月收案28件,2019年收案101件,2020年收案82件,2021年收案82件,2022年收案58件。
尽管涉外案件收案有所减少,但涉外金融纠纷类型丰富,既包括金融借款、保函及信用证、股权质押回购、公司债券、证券欺诈等实体法律争议,也包括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港澳台地区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司法协助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由于部分国内企业不熟悉国际金融工具的游戏规则,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选择金融交易对象时未认真开展法律论证和尽职调查,跨境融资提供担保或使用国际金融担保工具纠纷不断增多。国内企业应加强涉外金融项目论证、尽职调查,全面准确评估法律风险。
新型证券纠纷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数量的持续攀升,除了证券监管部门落实“零容忍”精神外,还与相关法律制度的调整分不开。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取消民事侵权诉讼的立案前置程序。自新规施行后,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涉及15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属于涉众型纠纷,一家涉案上市公司牵涉的投资者少则几百名,多则数千名。”一名从事证券类纠纷的律师向记者解释,例如首起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截至2022年末,除了代表人案件中的315人外,非代表人案件涉及原告多达1699人。
“目前该院受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类型出现多样化趋势。”上海金融法院相关人士分析认为,首次受理的涉科创板上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凸显出不同板块的资本市场均应加强风险防范;投资者追加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被告已成为常态,受“追首恶”“惩帮凶”理念影响,涉诉主体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
在办理一系列典型案件过程中,2022年,上海金融法院还积极探索新三板市场证券操纵侵权的损失因果关系判断标准、投资者交易损失的计算方法,实践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上海金融法院同时也提出,由于目前尚未出台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纠纷在交易损失与操纵行为的因果关系、投资损失计算规则等方面仍存在诸多法律争议。在对证券违法行为“零容忍”背景下,为进一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对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纠纷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明确。(刘礼文)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