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与房产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入住后发现房屋系隔断房。租户要求中介公司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房租和押金,中介公司则认为租户提前解约属违约,后因协商未果诉至法院。11月21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布该案判决结果,判决中介公司退还租户王先生(化姓)押金3000元。
王先生诉称,2022年2月,其与房产中介白云公司(化名)签订《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约定白云公司将某房屋的一间卧室分租给王先生,租金按照季付,押金为3000元。
王先生后入住涉案房屋,如约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和押金等费用。入住月余后发现自己入住的房间是客厅隔断出的封闭空间,在签约前白云公司并未告知此情况。经与房屋所在街道沟通,街道认为此隔断出的封闭空间是违建,应立即拆除,否则会有很大安全隐患,王先生当即将此情况反馈给白云公司,白云公司置之不理。
王先生于2022年4月底搬离涉案房屋。他认为,白云公司系专业的房屋租赁机构,其租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故请求白云公司退还其剩余房租、服务费、押金等全部费用,共计4800元。
白云公司辩称,双方系自愿签署合同,合同合法有效,房屋并未出现不可居住的客观情况,白云公司也没有接到有关部门要求拆除隔断的通知,故王先生提前解约属于违约。关于租金部分,依据合同约定,原告解除合同需要起诉日前提前十五天在APP发起申请并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于4月26日发起解约申请,5月1日办理解约手续,不满15日,需要补齐5月1日至5月10日的租金,其余部分已经退还。关于押金部分,白云公司同意退还押金,但是由于原告退租属于违约,故而应当交纳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与押金抵扣后不予退还。关于服务费部分,公司在解约结算时,按照实际入住天数扣除后,剩余部分退还,现已退还完毕。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与白云公司签订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双方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且乙方应在拟解约日前15个自然日在甲方APP提交解约申请,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解约手续办理完毕日期在申请之日后15日内的,乙方应缴租金截止日期至退租申请之日后第15日。
根据双方陈述及现有证据,王先生提出解约申请系因涉案房屋为隔断,白云公司对此予以认可,因此,王先生有权提出解约申请。根据合同约定,王先生应提前15日提出解约申请。经双方确认,王先生于2022年4月26日提出解约申请,于2022年5月1日解约。综合考虑该案情况,王先生租金应支付至申请解约之日起第15日。因此,白云公司应在合理期限内退还王先生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6日期间的租金及3000元押金。庭审中,王先生确认已收到白云公司退还的租金,故法院判定白云公司退还王先生押金3000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
校对/李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