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全社会爱眼护眼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的通知》要求,坚持不懈推广精准、科学、有效的近视防控方法。充分发挥全国和地方近视防控宣讲团作用,进一步提高宣讲工作针对性,营造近视防控氛围。各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利用科普宣教素材,积极开展上好开学第一堂视力健康课、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一次家长宣讲、开展一次校园宣传、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合唱一首《光明的未来》等活动,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传教育,促进学生自觉爱眼护眼。
加强近视防控培训交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好秋季学期近视防控工作部署,明确和细化教育部门负责人、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老师)、家长代表等多方职责。鼓励设立班级学生视力健康委员等班级近视防控专门岗位。面向班主任、校医(保健老师),开展班级日常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和学生用眼行为规范培训。组织地区间、学校间近视防控经验交流,充分发挥试点试验地区和示范学校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持续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落实近视防控常态措施
各地要指导学校进一步落实,强化中小学生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改善视觉环境。科学合理分配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引导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健全作业管理机制,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鼓励学生每节课间走出教室活动、远眺,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发挥家庭近视防控关键作用
各地要推动学校强化与家长沟通协作,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强调近视危害性,宣传科学的近视防控知识和方法,引导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陪护视力异常的孩子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和矫正,发挥家庭教育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鼓励学校在家长委员会中明确家长代表的近视防控职责。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宣讲作用,引导家长提高家庭眼保健意识,以身作则,共同控制“视屏时间”,营造爱眼护眼的健康家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