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由期货日报举办的“期货大家谈”系列活动第一期主题交流会上,业内资深专家围绕“共同探析中国期货行业基本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展开了详细讨论与交流。
为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自20世纪90年代期货市场建立初期,期货行业专家和全国人大立法部门就开始进行期货立法的调研。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讨,期货市场无论是市场建设程度还是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均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推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民商法已经实施,金融领域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都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我国期货市场也形成了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五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也逐步成熟,这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推出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实践基础。”宏源期货董事长王化栋在第一期主题交流会上如是表示。
据中衍律师事务所主任郑乃全描述,期货和衍生品法以规范期货交易与衍生品交易、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立法宗旨,将我国境内的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纳入调整范围,同时规定了法律域外适用的情形。重点规范期货市场,兼顾衍生品市场;确立了单一协议、终止净额结算、履约保障、集中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市场基础性制度;对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规定了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明确禁止欺诈、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行为。
郑乃全介绍说,期货和衍生品法引入注册制;明确规定了交易和结算终局性;新设期货交易者的概念,将其分为普通交易者和专业交易者,规定交易者适当性制度以及对普通交易者的特别保护机制。基于市场化原则,期货和衍生品法拓宽了我国开展期货业务的主体范围,包括期货公司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从事期货业务的其他机构,促进市场开放、自由、流动;扩大了期货公司可开展的期货业务范围;明确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与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的法律责任边界。本着国际化发展方向,专章规定跨境交易与国际监管协作。与此同时,在法律责任方面,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并明确了民事赔偿先行赔付制度,充分保护受害者利益。
“我们交易所2005年就来中国设立代表处了,当时对交易所代表处还没有相应的法规对其监管,直到2007年,才出台针对境外交易所代表处的专门法规,2019年对该法规作了修订,后来等到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审议稿,现在也正式迎来了期货和衍生品法。”巴西交易所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李莉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直接接入系统进行交易服务,以及境外期货经营机构接受境内期货经营机构转委托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需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市场都在期待具体细则和进一步实施的时间表。
既注重继承又体现创新彰显中国特色
业内人士认为,期货和衍生品法全面总结和吸收了期货市场多年的发展和监管经验,反映了市场的关切,体现了立法者的务实作风和专业智慧,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在王化栋看来,期货和衍生品法既注重继承又体现创新,既有所借鉴又适当区分,强调法治又尊重市场,既立足当下又放眼长远,该部法律彰显出自身的特色。
据王化栋介绍,期货和衍生品法吸收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的关键内容,将被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制度特别是风险控制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也尊重市场多年创新经验,将扩大期货公司的经营范围,并对接国际市场作了前瞻性的顶层设计等。它借鉴证券市场、境外市场通行经验,如期货市场实行交易所申请、证监会注册的品种上市机制等,保留了我国期货市场在监管等方面的特色。
在立足场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的同时,期货和衍生品法将场外衍生品纳入监管,对衍生品交易中的单一协议制度、履约保障、终止净额结算等具体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为多层次衍生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此外,期货和衍生品法丰富了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类型,明确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大幅提高行政罚没款金额,增加期货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同时,也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了期货经营机构的成本。”王化栋告诉期货日报记者,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国务院期货监管部门对全国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规定国务院对利率、汇率期货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解决了场外衍生品市场无法可依的制度空白,有利于打造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深度融合,防范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间可能存在的监管套利。
期货和衍生品法突出法治化导向,也将进一步促进期货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期货市场基础法律关系;引入了调解、集体诉讼等制度,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了对投资者的保护,明确行为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交易者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在特定情况下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王化栋认为,这一系列保护投资者的规定,既与国际金融惯例一致,也高度符合我国共同富裕背景下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客观要求,这也将引导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为期货经营机构探索经营提供发展空间
期货和衍生品法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强化了顶层设计,为期货市场和经营机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王化栋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鼓励期货市场发展,将为期货经营机构打开新的空间。期货和衍生品法中,明确“鼓励”“支持”机构参与期货市场,提出了交易所上市新品种实行备案制,并将场外衍生品纳入监管,对期货市场国际化实践予以肯定,并对跨境监管等作出明确要求。在业内人士看来,期货市场的深度、广度将进一步拓宽。
“期货和衍生品法将成熟的期货交易做市业务纳入期货公司,并预留了其他期货业务的空间,这进一步拓宽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王化栋认为,业务范围的拓展有利于期货经营机构差异化竞争,增强优质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培养一批财富管理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突出、竞争力强的期货经营机构,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不过,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红征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是一部法律,不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更不是证监会颁布的只适用于期货公司的部门规章《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只适用于期货交易所的部门规章《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只是期货和衍生品法里面期货经营机构的一个类型。法律层面只能规定期货衍生品领域的基本原则、基本参与主体及其就基本职责分工、基本权利义务,不会细化到每一类主题的具体业务领域和具体职责分工、具体权利义务。
就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立法宗旨和理念而言,余红征告诉期货日报记者,该部法律重点考虑的是整个期货衍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良好生态的发展,而不是某类机构某类角色的发展。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立法基调是机会公平、权责明确、双向开放、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安全。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巨大促进,对于期货公司而言自然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余红征表示,作为期货经营机构的期货公司,它在期货和衍生品法里规定的经营范围包括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期货做市及其他期货业务(兜底条款,留下未来空间,但是未包括衍生品业务),其中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至于期货公司具体的业务范围,包括风险管理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自营业务的范围、各种可投资的工具及其占比,期货公司的诉求很急切,扩大经营范围也是大势所趋,但是都需要证监会、期货业协会通过制定部门规章、自律规则来细化。
“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统领之下,期货公司的发展有优势也有短板。”余红征说,期货公司的优势在于长期专门从事期货业务,对期货业务的逻辑理解、实操能力、风控能力都明显强于其他金融机构,这是难得的经验优势。在分业监管的格局下,期货公司是我国唯一以期货业务为主业的金融机构,具有行业垄断的行政许可优势。
余红征认为,短板则体现在,资产规模、资本实力、业务网点、人才储备、产品研发等,都很难和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相抗衡。缺乏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某些专门进行期货投资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比,激励机制和力度有限。
“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后,期货公司是扬长避短、错位竞争,还是补短板形成综合优势?这是一个发展路径选择问题。”余红征在第一期主题交流会上表示。
拓宽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
期货和衍生品法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主线,就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做了制度安排:明确规定国家支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鼓励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明确持仓限额豁免;专门规定采取措施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引导国内农产品生产经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原则规定品种上市基本条件,优化品种上市程序,丰富期货品种,完善产品结构;扩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为增强期货公司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更好服务实体企业,预留了法律空间。
对此,王化栋表示,以法律形式对期货市场发展予以明确,有助于增强行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期货市场也有望进一步回归本源,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能力,并在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过程中,实现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完善。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运成在第一期主题交流会上表示,资本市场是经济发展的枢纽环节,抓好上市公司发展就是抓好中国经济发展。期货及衍生品服务实体经济的应用必须只有围绕这个核心对象开展,才能取得质的突破。
“现在我们有4782家上市公司,4800多万户经济实体机构,上市公司数量占实体经济机构数量的万分之一,但是上市公司上交的利税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2%,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占全国研发投入的50%。不过,上市公司应用期货工具的比例仍然很小,期货市场在上市公司发展方面的应用空间较大。”黄运成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
据黄运成分析,造成上市公司应用期货工具比例较小的原因很多,有期货品种的适应性问题,有现货市场的发展问题,有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有期货公司监管政策的问题,也有财务会计、国有体制、监管法规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整体解决方案。“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和中介机构要拉动监管机构共同参与,解决期货市场应用不足的问题。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研究涉及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体制、交易所制度等问题,进一步解放思路,全面深化改革,在党中央、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证监会党委等领导下,在注册制精神的引导下,认真分析期货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不迷信发达市场的做法,不拘泥现有政策规定的约束,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意见,用结果来判断初衷和方案,大胆设想、小心求证、创新方法、勇敢实践,努力实现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在‘十四五’期间有大的突破,创造更大的成绩。”黄运成说。
王化栋在第一期主题交流会上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必将为中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也预示着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春天”即将到来。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