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云南红塔银行董事长一职近6年后,旃绍平于日前受到玉溪银保监分局处罚。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1月20日发布的处罚信息,因“为委托贷款出具兜底协议,承诺承担委托贷款风险”,红塔银行被玉溪银保监分局罚款35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一同被罚的,还有时任玉溪市商业银行董事长、玉溪市商业银行更名为红塔银行期间履行董事长职责的旃绍平,以及时任玉溪市商业银行副行长的李俊文。因“对云南红塔银行为委托贷款出具兜底协议,承诺承担委托贷款风险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和直接经办责任”,旃绍平被予以警告,并被处罚款20万元;因“对云南红塔银行为委托贷款出具兜底协议,承诺承担委托贷款风险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李俊文被予以警告,并被处罚款10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资料显示,云南红塔银行前身为玉溪市商业银行。2015年,该行引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和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新股东,股东背景和资本实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并于2016年更名为云南红塔银行。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该行总资产1366.73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4.77%。
作为红塔银行的原董事长,履历显示,旃绍平1965年10月出生,曾任元江县财政局副局长、地税局副局长,央行元江县支行副行长、行长,玉溪银河城市信用社任理事长,玉溪市城市信用社任总经理,玉溪市商业银行行长、董事长等职。
红塔银行2016年年报显示,2016年7月25日,该行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更名后的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彼时旃绍平退出红塔银行董事会,随后被选为该行监事长。该行2020年年报显示,至2020年末,旃绍平仍任该行监事长。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此前公布的处罚信息,在旃绍平担任玉溪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期间,该行曾因“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罚款20万元。行长助手注意到,作为此次被罚的另一位前高管,李俊文于2013年10月被核准为玉溪市商业银行副行长,根据披露,李俊文时年为36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范辉 丁丹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