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自闭症的4岁女童,在训练中心遭受老师和管理人员动手伤害。日前,媒体报道了广东清远一自闭症儿童的遭遇,家长通过调取监控发现,4位老师存在殴打、撕咬孩子的行为。受理该案的派出所民警向家长表示,一名殴打孩子的嫌疑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主管自闭症训练中心的清远市残联在回复函中说明,已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完成。
这起事件的恶劣性质,让任何一个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人都感到气愤。即便是对身心健康的普通孩子,无论是家长还是幼儿园、学校的教师,动辄拳脚相向,都无法被容忍。何况当事儿童是个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俗称自闭症)的儿童,在其本身就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情况下,还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不管是从法律上看,还是就现代文明伦理而言,每一个孩子出生之后都是平等的。残疾儿童虽然身心功能不健全,但也应当受到妥善的照料和对待。自闭症是精神残疾的重要类型,呵护自闭症儿童的权益,确保他们获得公平成长机会,是社会和助残机构应尽的责任。
结合背景资料,发生这起事件的清远市星星自闭症儿童训练中心,是清远市残联主管的特殊儿童教育康复训练中心,具有专业的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仅从介绍看,这家自闭症训练中心应当是值得信任的机构,可能是当地自闭症家长为数不多的选择。
然而,根据被殴打儿童家长的陈述,她所看的监控中,不止有自己的孩子被打,其他小朋友也有被打的情况。如果殴打孩子的情况确实并非个例,恐怕暴露出这家机构不仅是个别人员存在问题,而是其整体管理和价值观出了问题,有必要给其机构的专业能力打上一个问号。
清远市星星自闭症儿童训练中心的专业性究竟如何?其是否严格遵循自闭症康复机构的原则规范?解答这些问题不仅关乎其信誉,也关乎自闭症儿童和家长的根本权益。因此,主管部门的整改工作还须深入,决不能止于“点到而止”。
当务之急,被殴打儿童受损的权益需要弥补,其遭遇的身心伤害应得到准确评估。正如家长所言,发生了这样的事,无法放心地把孩子交给这家机构。机构要尽到经济赔偿义务,对孩子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并退还学费。作为主管部门的残联要积极联系负责任的自闭症儿童训练机构,妥善安排孩子下一步的训练。
自闭症儿童因为缺乏正常人的交流能力,被称为“星星的孩子”。尽管自闭症难以根治,但早期合理的教育干预和认知行为矫正,可以有效减轻患者残疾程度,改善生活质量,让其在成年后具有独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因此,针对低龄儿童开设专业的训练机构,意义十分重大。
现实中,我国自闭症儿童所能得到矫正训练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地方尚未设立专业训练机构,一些民营训练机构缺乏专业且负责任的工作人员,儿童通过矫正具备回学校上课的条件时,大多数学校也因为没有特教教师而无法衔接。
对自闭症儿童开展矫正,也是一件“良心活儿”。如果工作人员空有理论和知识,却缺乏对自闭症患儿的耐心和同理心,违背特殊教育行业的职业伦理道德,结果可想而知。就此而言,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大投入,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培养,更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让自闭症儿童矫正工作对得起家长和社会的期待,真正呵护孩子的成长。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