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又对“首付贷款”动起了歪心思,正所谓“首付不够、贷款来凑”,消费贷款、经营贷款违规入楼市现象死灰复燃。
在这里要强调,不论房地产中介机构还是购房者,切莫对违法违规“首付贷”心存侥幸。
说起“首付贷”,还要追溯至2016年前后。那时,房地产市场价格曾出现高速上涨,部分房地产中介自办金融业务,为购房者提供贷款作为首付款,部分P2P网贷机构也曾参与其中,一度助推房价并埋下风险隐患。
随后,金融监管部门快速叫停并明确表示,房地产市场场外配资属于违法行为,房地产中介自办金融业务尚未取得资质,属于违法现象,其提供的“首付贷款”增加了金融风险与市场风险。
经过近几年的严格整治,以上“首付贷”业务已整体消除,但违规行为却又换了个马甲出现——房地产中介机构联合个别商业银行,为购房者申请消费贷款、经营贷款,再用这笔资金作为首付款或首付款的一部分,即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
实际上,对于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各监管部门一直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但相关违规行为却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由于信贷资金“绕道”流入楼市的手样繁多,尤其是当资金在多家银行多次转账后,监管排查存在一定难度,因此,部分人员抱有侥幸心理;二是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出于经营考量“铤而走险”,其核心目标是售出房产、获取中介费用,因此,房产中介有动力为资金不足的购房者“出谋划策”,甚至为购房者申请空壳公司,从银行骗取经营贷款。
在此要提醒,切莫对违法违规行为心存侥幸。多部门已三令五申,严禁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并早已开展严查行动。例如,多地银保监局已对多家银行启动了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大数据筛查、台账分析、查阅档案、流水追踪、人员访谈等方式,已发现多起经营贷款、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相关银行也已按照监管要求整改,并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内部员工开展了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问责。
对于挪用经营贷、消费贷购房的借款人来说,其风险同样不可小觑。一旦被查,此前申请的经营贷、消费贷将立即被终止,借款人需要一次性全额结清贷款(通常在8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势必造成资金流紧张,还会给自己的信用“抹黑”。此外,若借款人加杠杆购房,一旦后续房价下跌,借款人还需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