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贵港市的两名男子为了图省事,听信“路人”忽悠,花钱购买驾驶人满分学习教育记录,孰料在办理科目一考试预约时双双露了马脚。10月15日上午,两名男子受到交警部门“取消3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网络学习教育和学法减分等资格”的处罚。“路人”涉嫌诈骗罪,案情已被移交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蒙胜南介绍,10月15日上午11时许,在贵港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满分学习受理窗口,男子韩某向在班辅警递交材料,申请办理驾驶人满分考试预约业务。辅警受理业务时发现,系统内并没有韩某的满分学习记录。与此同时,该窗口另一名辅警核查男子陈某提交的满分考试业务时,也发现系统中查询不到陈某的学习记录。感觉有蹊跷,在班辅警立即向民警汇报。
接到汇报后,蒙胜南马上组织民警对韩某和陈某进行单独询问。起初,两人矢口否认存在造假行为,经法律宣传教育后,他们先后低头坦白了事情经过。
原来,韩某和陈某的驾驶证均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了12分,被交警部门依法扣留。按照有关规定,他们必须前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或在“交管12123”App上参加为期7天且每天不少于3个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待学习结束并通过科目一考试,计分清零后才能重新取回驾驶证。韩某、陈某两人称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到现场学习,听到一名“路人”说“只要交钱就可以不参加满分学习,直接预约考试”的说辞,当即心动了。谈好价格后,韩某和陈某分别通过微信向“路人”转账1400元,取得了一张伪造的满分学习教育记录单。
经比对两人的微信转账记录,民警发现他们口中的“路人”系同一人。民警对韩某和陈某两人贪图方便花钱造假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取消其3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网络学习教育和学法减分等资格的处罚。随后,民警将“路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移交给大圩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