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发布会,会上发布一份《关于委托鉴定评估规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当日,北京高院和市司法局、市司法鉴定业协会分别向全市法院和专业机构下发通知,涉及相关司法鉴定案件的,将参照《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全国首例《指南》发布 其中包括21项细则内容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的持续迅速发展,北京市司法鉴定工作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行业的保障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目前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79家,司法鉴定人1031人,年均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5000件左右。
据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介绍,为了进一步优化首都营商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工作水平,统一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标准,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制发了《指南》。
据马燕透露,目前《指南》共两大项、21小项,主要包括法医临床、文件及手印鉴定两个大类司法鉴定事项,是司法审判实践中经常使用到的司法鉴定事项。内容涉及相关司法鉴定专业类别的含义、技术标准、委托事项、材料要求、注意事项等,方便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案件委托司法鉴定时规范使用。
《文件鉴定及手印鉴定委托鉴定评估规范指南》中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手印鉴定等10个子项目。
《法医临床鉴定委托鉴定评估规范指南》中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及因果关系评定,伤病关系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医疗费用合理性评定,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治疗时限评定,骨龄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等11个子项目。
委托司法鉴定评估规范指南发布,是对我市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加以规范指导,全面推进我市司法鉴定规范化工作流程,也是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合作,相互配合,服务司法审判工作的创新举措,在国内属于首例。
即日起全市法院和各个专业机构将按照《指南》开展工作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双玉介绍了北京法院在提升司法鉴定工作质效方面的亮点举措。自2018年以来,北京高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鉴定人出庭,严控对外委托、补充鉴定材料等关键流程节点,让司法鉴定工作更加高效规范运行;全市组建近80人的司法技术专业团队对鉴定评估实行集约化管理;深化推广集网上机构选择、委托办理、材料传送、节点提醒、文书回传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委托鉴定平台,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全过程信息留痕”;梳理编制《北京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优选出共计7大类180余家专业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社会信誉好的专业机构入围名册,并进行科学动态调整。在一系列的举措下,北京法院一般鉴定评估案件专业机构平均用时由2018年初的109天压缩至目前的30天,效率提升达72.5%。
“随着鉴定评估案件日益增多,我们发现委托司法鉴定工作还存在衔接配合不畅、流程节点不清、委托标准不规范等问题;仍有部分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反映,在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时往往会出现选择类型不准、委托事项不明、鉴定材料准备不全等情况。”刘双玉表示,有必要由鉴定协会从专业角度统一委托鉴定标准,以有效降低鉴定准备的时间成本。而司法实践中,由于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和合同纠纷案件占比较大,涉及法医临床和文件手印类司法鉴定数量占全市法院委托案件总量的60%左右,为此市高院联合市司法局将上述两类鉴定作为《指南》的第一批内容先行予以发布。关于声像资料、环境损害、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工程造价鉴定、会计审计鉴定等类别的《指南》也将在相关行业协会的支持配合下陆续出台。
刘双玉介绍,《指南》的适用将各专业类别的含义、技术标准、委托事项、鉴定评估材料要求、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细化,提高申请效率,避免当事人提出不必要或可行性不足的鉴定申请,减轻多次反复提交和补充材料的诉累。
提高机构选择精准度和首次委托成功率的同时,也可更好地促进法官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提升委托审查能力,履行好鉴定启动把关职能,有效防止内部程序空耗,避免造成审限拖延。
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参照《指南》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专业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专业机构在规范框架内严格按照业务范围、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开展司法鉴定,不断提升鉴定工作质效。
最值得关注的是,9月8日当天,北京高院和市司法局、市司法鉴定业协会就分别向全市法院和专业机构下发通知,明确一般司法鉴定案件,在法院指导当事人提出申请、启动鉴定程序、审查鉴定材料,在专业机构审查受理时均需参照《指南》开展相关工作,统一委托流程、受理标准、关键节点和所需时限,加强双方高效配合、紧密衔接,将会最大限度压缩司法鉴定整体用时。
而此次发布《指南》除了内部印发,也将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服务专栏和全市服务大厅进行刊发,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可随时进行查阅。
实习生 刘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