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加坡交易所(SGX)宣布了新的上市条例,允许特殊目的的收购公司(SPAC)在主板挂牌上市。新加坡成为了亚洲第一个允许SPAC上市的重要金融中心。
新交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表示,新交所的SPAC框架将为企业提供更丰富的融资途径,并且在价格和执行方面有更强的确定性。我们希望通过推出SPAC制度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公司在新交所上市,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和投资机会。为达成这个目标,我们将着重发起人的素质和其过往的记录。在制度设计上,我们也提升了发起人所涉及的利益与风险,以及发起人与股东的利益相关性。
SPAC全称为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融资方式集中了直接上市、海外并购、反向收购、私募等金融产品特征及目的于一体,并优化各个金融产品的特征,完成企业上市融资之目的。
今天(9月6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60届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年会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近两年,部分境外市场通过SPAC模式的上市融资活动大幅增加,还出现了直接上市等新型上市方式,这对传统的IPO模式形成了颠覆性挑战。有观点认为,这本质上是一种IPO虚拟化和“脱媒”的现象,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都引发了不少新问题。我们持续在关注,是否在每个市场都具备条件呢?这需要我们进一步跟踪和研究。
据了解,SPAC的目的是透过首次公开售股(IPO)募集资金后,收购有前景的未上市公司,帮助被并购的公司上市。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SPAC这种集融资方便、上市快捷、费用低廉和融资确定等诸多优势为一体的上市融资形式,无疑是极具诱惑和吸引力的。
SPAC和传统的借壳上市有很大差别。业内人士表示,借壳上市是一家未上市的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而SPAC属于造壳,是一种帮助企业上市的金融工具,由已上市的空壳公司去收购拟上市公司。
据了解,SPAC因其潜在的高额回报对创始人和公众投资者具有很强的新引力,SPAC在上市速度和容易度等方面的优势也吸引了众多优质公司采取SPAC的形式在美股上市。根据Dealogic的数据,2021年Q1美国市场为亚洲公司设立的SPAC共募集金额近30亿美元,约为2020全年的2倍。
为了防止优质公司外流同时增强自身吸引力,全球几大主要交易所也开始探讨设立SPAC的可能性甚至已经完成了相关制度建设。今年3月,伦敦交易所计划修改关于SPAC的规定,放松对SPAC的监管,吸引欧洲的优质标的在伦敦上市。同期,香港交易所也正考虑制定适合香港市场的SPAC框架,加入到SPAC浪潮中。
另据了解,新交所此次发布的上市规则降低了SPAC上市门槛,将首要条件最低市值要求从原先建议的3亿新元减半至1.5亿新元。新交所的SPAC框架主要包含8点要求:包括SPAC上市时市值不可低于1.5亿新元。SPAC必须在上市后的24个月内完成并购交易。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期限可延长最多12个月。在SPAC上市到并购交易后六个月内,发起人股份处于锁股期; 符合相关要求的发起人则得就所持股份的50%履行多六个月的锁股期;只有获得过半数独立董事的批准和过半数股东的投票支持,才能进行并购交易等等相关内容。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