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发执行悬赏公告 提供“老赖”财产线索可获执行金额10%奖励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19 21:23
7月19日,上海一中院对外公布了一则执行悬赏公告。公告显示,在一起涉案标的超过人民币1.03亿元的合同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梅伟等不愿履行法律生效判决,上海一中院依法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根据公告,凡提供被执行人梅伟有效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经计算,如全部执行到位,举报人最高可得千万元。
根据上海一中院公告的案件编号,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找到该案件的于2017年12月下发的裁定书——关于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白乃庙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梅伟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因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被其它法院查封在先,现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梅伟为何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记者通过查询天眼查APP对涉案企业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检索发现,梅伟为其实际控制人与最终受益人,收益股份为72.5%。而在此人风险提醒中,梅伟自身风险252条、周边风险1200条,预警提醒高达263条。且其早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案总数高达20条,失信行为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全部未履行,并已被限制高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数据显示,梅伟现任14家企业高管,企业所在地大多为内蒙古及深圳。其中,3家控股企业股权被冻结,3家企业已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2家企业已被注销。除此之外,由梅伟担任大股东的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已被提出破产清算,由梅伟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多家企业均已被列为高风险失信企业。
文/实习记者 赵思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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