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22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东营检察 2020-11-13 08:13

近日,由山东东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其滨等22人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在东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由东营中院代院长赵国滨担任审判长,东营市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等7人出庭支持公诉。

东营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以来,被告人董某滨、李某美伙同盛某、尚某甲、杨某等人在东营区经营KTV,以提供盈利性陪侍以及组织卖淫为业。被告人董某滨为保证其经营的KTV内违法犯罪活动的正常进行,多次纠集尚某甲、李某龙等人在KTV内聚众斗殴、报复举报群众。

2013年以来,被告人董某滨开始对外放贷牟利,先后纠集尚某甲、杨某、郭某杰、李某旺、赵某亮、张某康、郭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东营区黄河路派出所辖区、利津县盐窝镇周边、河口区孤岛镇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董某滨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本案由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立案侦查,东营市检察院、垦利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同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东营市检察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办案节奏,案件受理一个月内审查终结提起公诉。

专案组全体成员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同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有14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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