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明确了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针对超大体量公共建筑,指出各地要把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针对超高层地标建筑,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通知》指出,要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其一,完善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相关规范和管理制度。完善城市、街区、建筑等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类型建筑风貌管控。
其二,严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关。各地要建立健全建筑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开公示制度,把是否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作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防止破坏城市风貌。
其三,加强正面引导和市场监管。加大优秀建筑设计正面引导力度,引导建筑师树立正确的设计理念,注重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要求,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探索建立建筑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建筑设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其四,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设立城市总建筑师的有关规定,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支持各地先行开展城市总建筑师试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此外,《通知》指出加强责任落实和宣传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建筑设计方案突破底线、风貌管理工作不力,建设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党组织或者机关、单位提出开展问责的建议。
编辑/李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