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7日,延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王海民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高速拖车救援”抢劫案,对首要分子王海民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首要分子张宪平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十三名被告人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王海民、张宪平、赵建峰纠集被告人刘希楠等十二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为牟取经济利益,对途经京藏高速昌平、延庆路段的事故货车、故障货车进行强行拖车,并以拖车费的名义向货车司机收取高额费用,货车司机拒绝缴纳拖车费的,便将货车强行拖至维修公司院内,用车辆将货车堵住,以“不交钱就不能将货车开走”为要挟逼迫货车司机支付高额拖车费用。其间,该团伙共计实施犯罪事实72起,造成86名被害人金钱损失,涉及犯罪金额37万余元。被告人王海民、张宪平、赵建峰等人在京藏高速昌平、延庆路段长期、多次实施强行拖车、高额收费的抢劫行为,严重扰乱京藏高速货运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海民、张宪平、赵建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京藏高速昌平、延庆路段长期、多次以实施高速救援为幌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拖车、高额收费,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并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此,延庆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件发生后,延庆区高度重视,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以最严格的标准立刻举一反三,对全区交通行业乱象进行全面整治。结合案件特点,延庆区第一时间对全区百余家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进行备案,并联合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随机抽取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入户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执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管理全面整治。同时,从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两头发力,教育引导从业者深化依法经营理念,并要求企业在生产车间明显处张贴企业的经营项目、经营类型、区备案部门和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做到接到投诉后迅速反应、及时治理、妥善回复,让群众满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力度,并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客运、货运、出租、驾培、水运等行业问题大排查,全面整治行业乱象,确保区域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