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辅仁红霉素眼膏“原研一致”竟是商标的消息引发关注。起因是有网友发文介绍,经过他的科普,其父母知道买药要看“一致性”,并购买了一款红霉素眼膏,但他发现买回来的药品上标注的“原研一致”竟然是商标。媒体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发现确有该药在售。
我国推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多年,只有通过官方审评的仿制药,才可印制专属认证标识,代表药效能够对标原研药品。不少普通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群体,刚刚建立起“购药看一致性评价”的认知,很容易把企业商标错当成官方权威认证。经查实,目前国内尚无红霉素眼膏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企业借用高度相似的文字打擦边球,即便商标走完注册流程,客观上也是利用信息差设置认知陷阱。
药品市场的竞争核心应当是真实疗效、过硬品质与合理定价,而不是玩弄文字擦边的营销套路。同样成分的红霉素眼膏,仅仅因为打上暗示性商标,就可能有更好的销路,借此收割不知情的消费者。那些恪守规则、不炒作概念的药企,反而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下风。更要看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国家提升药品质量的重要制度,企业随意挪用相关概念打擦边球,会消耗公众对官方评价体系的信任,损害药品监管的公信力。
近年来,“心机商标”已成为一种市场乱象。如有商家把“零添加”等宣传话术注册成商标,借概念抬高商品售价;在美妆日用品领域,不少企业注册近似知名品牌名称或官方认证文字的商标,“心机”再明显不过。现在,“心机商标”蔓延到药品领域,危害远大于普通消费品——普通商品踩坑,消费者大多只是蒙受经济损失,但药品关系到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一旦患者被包装文字误导,对药效产生错误期待,就有可能耽误正常诊疗,带来健康风险。倘若此类“心机商标”在医药行业扩散,隐患与风险更不容小觑。
面对舆论质疑,涉事药企给出的解释,更暴露出医药商标使用环节存在的漏洞。企业称“原研一致”商标归属合作销售客户,包装设计、对外推广均由合作方负责,药企仅承担生产工作,后续或许不再使用该商标。实际上,把责任推给合作方,并不能免除药企的主体义务。按照规定,商标行使权利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对包装、宣传内容负有首要审核责任,不能拿“商标手续齐全”当做挡箭牌,即便商标注册成功,也不等于可以毫无约束地使用。药企如果明知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却不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和规范,属于典型的心机算计。
针对这起个案,监管部门需依法核查涉事企业的宣传行为,厘清产销双方权责,对擦边营销迅速予以纠正,避免引发效仿。从长远看,需明确医药领域敏感术语、官方制度相关词汇的使用边界,细化药企商标使用、包装宣传的合规标准,通过制度化约束堵住监管漏洞,避免“心机商标”渗透进医药领域。
文/唐传艳
编辑/刘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