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也就是离境退税2.0版,聚焦离境退税新形势新需求,针对性推出了“即买即退”两项核心优化措施——推动异地互认和统一28天离境期限,进一步拓宽了政策适用场景、提升了办理便利度。
这两项措施究竟会给入境旅客的消费体验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
据介绍,所谓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是离境退税的一项便利化举措,区别于在离境口岸集中申请退税的模式,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以下称预付金)。也就是说,将退税环节前置到购物现场。
此前,全国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但各地退税代理机构的业务不互认,境外旅客在购物地办理退税手续后,需在承诺期限内从指定口岸离境。在此情况下,一些跨区域,尤其是跨省旅游的境外旅客就只能与此“失之交臂”。
离境退税2.0版明确优化“即买即退”服务,推动异地退税代理机构互认,就是要进一步打破属地办理限制。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办理退税并领取预付金后,不再局限于指定口岸,可自主选择已实现互认地区的任意具备“即买即退”办理条件的口岸,完成海关验核。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为给境外旅客提供更多的退税选择,有些地区先行先试,推动离境口岸在更大区域内实现互认,比如华北的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华南的湖南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五省区,西南的四川、重庆、云南等省市,分别实行跨省市互认。
也就是说,境外旅客在这些已实现口岸互认的区域内,可以灵活地安排行程路线,同时享受到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同时,离境退税2.0版政策对享受“即买即退”服务的离境期限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统一延长至28天。即,退税物品购买日距离境日不超过28天,均可享受“即买即退”。
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此前各地标准不一,新举措时限统一且明显放宽,为旅客留出了更充足的行程安排与调整空间,进一步扩大了可享受退税红利的旅客人群。“这也更适配深度游览、多城串联、长周期商务出行的境外旅客,更好支持旅客从‘打卡游’转向‘深度游’。”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张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