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认为,该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将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和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有助于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标准严格限定系统的“设计运行条件”,要求系统只能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激活。针对不同功能(如单车道、多车道、领航辅助等)设置了包括人机交互、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数据记录等在内的全方位安全技术要求,构建由场地试验、道路试验和文件检验等在内的多层级验证方案。
该标准对于驾驶员手部脱离检测、视线脱离检测以及对应的报警要求与国际要求最新版保持协调,标准禁止系统抑制手握转向盘提示,要求系统应在驾驶员未脱离动态驾驶任务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动态驾驶任务。
标准细化了诸如试验时长、试验道路要素要求等道路试验的具体方法,同时基于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增加了诸如施工区、纸箱、踏板式两轮摩托车、侧翻车等试验场景,并要求系统在车辆制造商声明的最高可设置车速下进行试验,以充分验证系统的安全能力。
标准针对包括基础单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础多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以及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均提出了用户告知和识别驾驶员是否经过使用培训的要求,而非仅针对系统触发的换道控制提出此类要求,以有效避免驾驶员的“误用”和“滥用”。
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提出包括数据记录、数据元素、数据存储、数据读取等车端数据记录要求,以确保真实和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数据,支撑相关交通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当前,全球汽车产业正加速向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已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和推动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是指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能力的硬件和软件所共同组成的系统,能够有效减轻驾驶负担、提升驾驶舒适性,已成为市场新车型的亮点和消费者选购的重要考量。今年1—7月,我国具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乘用车新车销量为775.99万辆,同比增长21.31%,渗透率为62.58%,较上一年增加了6.5个百分点。
工信部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工作,坚持“急用先行”原则,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制定《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与UN R171《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统一规定》等国际标准法规协调接轨,并紧密结合中国复杂道路交通场景,充分考虑不同产品形态和技术路线,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分为基础单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础多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以及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本标准的标准化对象不包含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从“提升产品能力表现”“强化安全保障要求”“规范系统使用方式”维度构建“三重安全保障”,多维度规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能力,支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
目前,《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下一步,工信部将根据反馈情况,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加快推进标准发布、宣贯、实施与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技术要求有效落地,切实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温婧
编辑/贺梦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