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个月以来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为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8.6万元 被救助者多为老年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9-07 15:29

9月7日上午,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获悉,自去年1月至今年7月,北京一中院共为35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8.6万元。其中,22名申请人为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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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8.6万元 包括5名未成年人、4名残疾人及22名老年人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程琥在发布会上就司法救助工作年度报告进行了通报。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北京一中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0件,决定对35人给予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98.6 万元。

据了解,案件类型主要为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二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司法救助工作中,北京一中院注重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共救助未成年人5人,残疾人4人,老年人22人。程琥介绍,在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中,除2名申请人为刑事案件被害人本人外,其他申请人均为受到犯罪侵害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经济基础多数较为薄弱,遭遇不幸后其近亲属面临养老、育幼、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生活急迫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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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部门报送、卷宗查询、接受司法救助申请 北京一中院多途径受理司法救助案件

程琥表示,司法救助可由法院依职权启动,也可依当事人申请启动。实践中一中院通过多种途径畅通司法救助案件受理渠道。

其中,最常用到的方式为审执部门报送。司法救助主管部门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申诉信访等案件办理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救助线索予以移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据透露,受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有近四成为审执部门移送。

另外,北京一中院司法救助工作通过查询执行卷宗,让司法救助办理部门化被动为主动,对法院审判系统中执行未到位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卷宗进行筛查,核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相关线索。

如发现初步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后,有的当事人联系方式失效的,通过向当地公安机关、法院、乡镇政府、街道、村居基层组织等电话询问、发送协助调查函等方式进行查询核实,了解当事人生活状况等具体情况。

另外,法院还会指导当事人提出救助申请。主动与案件当事人联系,了解其生活状况、案件赔付情况、申请救助意愿等,向其送达司法救助须知,指导当事人提交救助申请书、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

对于申请人主动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法院第一时间核查原案件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指导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耐心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同时,北京一中院为节约当事人申请成本,提高申请效率及材料规范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人员通过添加救助申请人微信、预先线上审核材料等便捷方式,帮助当事人高效规范提交申请材料。逐案规范开展听证,为节约外地申请人交通成本,一般采取线上听证方式。合议庭合议后及时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决定。司法救助案件立案后一般在一周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在司法救助决定作出后一周内收到救助金,确保及时获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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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案件被害人遗体长期未能火化 赔偿办逐一排查相关案件伸出援手

程琥透露,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法院发现部分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长期存放在殡仪馆等地的情况,有的时间甚至长达20年之久,产生高额存放费用。由于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得不到赔偿,在此情形下被害人亲属因经济困难无力负担被害人遗体存放费用。此类刑事案件遗留问题长期未能解决,易衍生出人情淡漠、社会关系不和谐、社会治理成本累积等问题。

在被害人亲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情况下,为了在给予司法救助的同时解决案件遗留问题,尊重让死者入土为安的传统礼俗,就应由法院出面协调,使用部分司法救助金结算被害人遗体保管及火化费用。这种救助方式,取得良好的司法救助效果。

而据程琥透露,近年来,北京一中院现已办结此类案件7起。此项特殊司法救助措施,尊重社会传统礼俗,实质性解决了刑事案件遗留问题。

但除上述情况外,北京一中院还发现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未由其亲属领取火化处理而长期存放的情况,亦属于刑事案件遗留问题,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屡有发现。

“这类情形的案件,仍有一定存量。”北京一中院赔偿办主任胡华峰告诉北青报记者,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尸检后即通知被害人亲属领取遗体,但部分案件被害人亲属不配合遗体处理。因问题较为敏感复杂,相关职能部门难以采取强制处置措施。该问题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未引起重视,存在一定隐患。

因此北京一中院决定“向前一步”,主动查询案件线索及被害人遗体存放情况;征询被害人家属意见;与相关单位协商处置费用;协助救助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配合救助申请人完成被害人遗体火化,主动向相关办案单位发出案件协助调查函,并赴有关公安机关就刑事被害人遗体处置问题开展专项调研。

他透露,目前北京一中院正在全面梳理、逐案排查该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对涉及其他法院的案件救助线索及时报上级法院,并将材料移交相关法院。让逝者入土为安,了结救助申请人“心结”,弥合社会“伤口”。

联动解困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真正长效解决申请人生活困顿问题

发布会上,赔偿办主任胡华峰发布了六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被救助人中,有因配偶遇害身心受到重创,自身经济存在困难却面临心脏手术的患者;有尚未成年,母亲却受犯罪侵害死亡的在校学生;有中年丧夫的肢体残疾人;有丈夫遇害自身也受重伤的被害人。

“但司法救助很多时候只能暂时解决申请人紧迫的境况,却不能帮助他们长期解决生活困顿、内心空虚的问题。”胡华锋说。

对此,北京一中院多措并举,通过审判、执行部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移送救助线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部门筛查相关案件当事人线索等方式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尤其注重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针对符合低保、医疗救助、评残条件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与妇联、残联、村社基层组织等协调,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力求精准救助和综合保障。为解决患精神疾病申请人的监护问题,办案人员赴当地调查走访,通过家庭矛盾化解,改善申请人医疗养老等生存处境。针对未成年残疾人无直系亲属抚养的问题,采取成年前分批发放救助金的方式实现长期救助,联系当地妇联、残联为其提供关爱帮扶、就业指导做到“扶智”又“治心”,定期回访持续关注未成年人不同成长阶段的现实需求。

实习生 罗艾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朱葳
校对/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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