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用“共享村落”盘活农村“沉睡资产”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4-26 15:00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开展“老屋复活”项目建设。“共享村落”“民宿村”“乡村共同体”等相继涌现……何为“共享村落”?据介绍,重点是土地房屋资源的共享,“村里设立老屋托管站,负责流转农户自愿交予托管的闲置房屋,以村集体名义通过群众自筹、政府奖补等方式将老屋整修并出租,让有着田园梦的创业人士得以租赁闲置农房,帮助农户获得租金收益”。(4月25日新华社)

通过“共享村落”,当地本来遭遇闲置的古建民居得以盘活,还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回乡创业,为村庄发展注入新活力。“共享村落”是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的一个范本,这一做法值得不少农村地区借鉴。

现在中国加速城镇化,农村越来越失去了吸引力,青壮年要养家糊口,也只能更多地选择发展机会更多的城市,更多的农民洗脚进城,就连一些曾经故土难离的老人都越来越少再“落叶归根”,而成了随迁老人,跟随孩子进了医疗条件等各方面条件优胜于农村的城里。农村“空心化”现象越来越严重。

农村的民居甚至一些具有保护价值的古建也随之闲置,不仅如此,像农村田地,也可能遭到闲置,这些都会造成资源浪费。推出“共享村落”等措施,就有利于盘活农村闲置资产,缓解农村“空心化”现象等。

像通过“共享村落”,资本下乡、城市居民下乡,可以给农村带来活力,比如开办农家乐、养老机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这一片广阔天地将能成这些下乡资本、城市居民的用武之地。通过政策鼓励与支持,能让下乡资本与市民获得诸多好处,在农村因地制宜地创新创业,既让下乡资本、下乡市民获得经济等方面的回报,又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发展,可谓是双赢局面。

“共享村落”的前提是“共享”“共赢”,而不能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占有甚至“掠夺”,否则就违背了“共享”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地方工商资本下乡存在“富了老板、忘了老乡”等乱象。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有的工商资本下乡之后,以发展特色小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名义跑马圈地,结果却变相搞房地产开发。部分产业发展没能反哺农民,没能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出现“热投资、冷农民”的现象……

要用“共享村落”盘活农村“沉睡资产”,也要防范“下乡资本”损害农民利益,这样的“共享村落”就可能成了“下乡资本”的“独享村落”,这样的“下乡资本”只会成为农村发展的“绊脚石”。“共享村落”的目的是要做到各方“共赢”,这样才能让“共享村落”行之长远,才能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文/戴先任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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