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利毒杀斑鸠一千只、麻雀两万余只,法院判了!
齐鲁壹点 2022-06-03 17:31

6月2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勇发布了2021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通报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陈某某从朱某某处购买药物,出售给史某某等人毒杀野生动物,再回购毒死的野生动物谋利。2020年2月1日,公安机关在陈某某家查获毒杀的斑鸠1538只、麻雀21000只。经鉴定,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国家生态环境损失716700元。检察院指控陈某某犯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菏泽市曹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明知他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猎野生动物,仍向他人出售毒药,系非法狩猎的共犯;明知是他人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狩猎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判决陈某某赔偿生态环境损失716700元。

崔勇表示,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地区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环境平衡,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当予以惩处。在惩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同时,依法判决陈某某承担70余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失,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体现了破坏生态全面担责和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导向。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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