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冬季项目运动员分级新国标实施 新增残疾人单板滑雪等3个大项分级规则标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2-23 20:48

今日(2月23日),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进入9天倒计时。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标准宣贯专题新闻发布会,新的《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已获批发布并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介绍,近年来,随着残疾人冬季运动的快速发展,冬残奥会的项目已扩充至6个大项、80个小项,各项目的级别设置和分级规则也有所调整。为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民政部、中国残联,组织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1997年版的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 

此次发布的《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新国标,参考了国际残奥委会冬季项目分级规则,系统提出了6个项目的运动员分级要求,具体包括残疾人高山滑雪项目、残疾人单板滑雪项目、残疾人越野滑雪项目、残疾人冬季两项项目、残疾人冰球项目、轮椅冰壶项目,涉及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等不同残疾类别。新国标保障了我国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在2022年冬残奥会上“全面参赛”,今后也将为各省市开展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竞赛分级和选拔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提供指导。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科研信息部部长黄莹介绍说,残疾人冬季项目分级国家标准《GB/T 16931-1997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医学和功能分级标准》发布20多年来,残疾人冬季项目发生巨大变化,冬残奥会已发展为6个大项80个小项的大型综合运动会,期间各项目的级别设置和分级规则也进行多次修改。 

2019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修订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并开展国标修订立项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4月,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正式成立标准起草组,组成了由分级专家、分级员、冬季项目管理员共同组成的起草组,明确分工。起草组广泛收集了国内外相关资料,分析了国际、国内残疾人冬季运动员的具体分级情况,修改采用国际残奥委会制定的分级规则,多次组织专家研讨、修订,形成《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

与原国标相比,主要调整包括: 首先,鉴于2015年国际残奥委会《IPC 分级准则》以及各残疾人单项体育组织均采用“classification”(分级)一词,征求专家意见后,同意题目不再使用原标准“医学和功能分级”一词,简化修订为“分级”和国际惯例保持一致,标准名称更改为“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 

其次,对原标准中残疾人高山滑雪和北欧滑雪项目分级标准进行修订,并增加坐姿分级标准。经过多年发展,该两个项目除分级规则发生变化外,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损伤类别也更加丰富,起草组在保持原国标基本结构的基础上,根据最新国际分级规则,对分级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单板滑雪、轮椅冰壶、残疾人冰球3个项目分别于2014年、2006年、1994年首次进入冬季残奥会大家庭。随着冬季项目运动的发展壮大,我国均已开展该3项残疾人体育赛事,为满足分级和项目发展需求,新增了残疾人单板滑雪、轮椅冰壶和残疾人冰球3个大项分级规则标准。 

第四,2015年国际残奥委会《IPC 分级准则》对允许参加的损伤类别进行明确规定,对各损伤类别的评估方法也进行详细说明。本次标准修改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增加了“附录A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合格的损伤类别”、“附录B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评估方法”等内容,对如何执行正文的条目进行补充说明,使标准更具操作性。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新国标的宣贯力度,推动从事残疾人冬季运动的相关机构、分级员、裁判员在各级比赛中执行新国标,共同推动残疾人冬季运动的普及推广,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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