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新增三类年度业绩预告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08 09:42

据深交所7日消息,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为强化退市风险揭示,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新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指标的披露和修正要求,并新增三类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包括预计净资产为负值、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以及属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同时,新增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他符合条件股东征集投票权、提案权的规范以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的披露要求;新增规定股东违规超比例增持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上市公司不得将前述股份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明确禁止上市公司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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