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屏摄”违法难制止 只能从道德层面约束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0-13 12:16

国内疫情平稳后到这个“双节”黄金周,正式复工的电影院推出了多部影片,从《八佰》到《夺冠》,从《我和我的家乡》到《姜子牙》,电影终于又回到了人们的生活中。

但是,伴随着电影热火朝天的复工,有关屏摄的争论也在网络上热了起来。“《八佰》片头一出现,就好像开新闻发布会一样。”有网友说,他受不了那些拿着手机闪着亮光拍屏幕(简称屏摄)的人,但也有网友说,人家只不过是拍个照片或者录个短视频发个朋友圈而已,招谁惹谁了?

有关屏摄的争论随后在网上演变成了“人身攻击”,一方认为屏摄是典型的“不道德”,另一方认为不让屏摄是典型的“道德婊”。黄金周都已经过去了,争论却并没有停止。这个已经争论了好几年的问题,仍旧不会有一个结果。

不影响别人发个朋友圈 屏摄惹了谁?

电影博主“3号厅检票员工”(以下简称“3号厅”)是极端反对屏摄的媒体代表。10月2日,他发了一条类似爆粗口的微博,“再说一遍,电影院不要屏摄,拍你M拍!!”

该条微博转评赞超过6000,其中点赞就达到了5000多,但被置顶的热评留言却是直接的回怼,网名为“环城北路修车摊徐大伯”(以下简称徐大伯)的网友留言说:“我要是投资方我还巴不得观众多拍拍照发发朋友圈给我搞宣传,这小文艺BB啥?”

该条评论下面,还有58个赞。尽管有58个赞,但在这篇热评中,却没有人发言为“徐大伯”呐喊助威。

“舌战群儒”的“徐大伯”却不退让,他说:作为投资商需要禁止的是用于商业用途的屏摄,作为消费者需要谴责的是影响别人观影体验的屏摄,而我反对谴责屏摄分享朋友圈的行为,即使结果一样,但重点不一样,一刀切岂不偷懒?

“徐大伯”认为,屏摄后发朋友圈并不会造成剧透,就好比看完电影后把内容分享给朋友一样。而且,即便有高清海报但观众仍然会选择屏摄,因为屏摄的动机完全是因为发自内心的热爱,“就好像拍一个景点的风景和拍一个明信片照片不一样。”

5000个赞对50个赞,从数量上看,是反对屏摄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但这似乎也能反映出支持屏摄的人并非个例,如果按照百分之一的比例来算,一场电影下来,总会有人屏摄。

其实,电影屏摄的又何止影迷观众。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采访了几位制片和导演,他们当中也有人承认自己并不拒绝观众屏摄,甚至自己也曾经有过屏摄行为。

“我也会拍,但是会把手机放在胸前,不是怕院方工作人员抓到,而是怕手机亮光影响其他观众。”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影视公司制片说,他身边的一位导演也表示,如果观众只是拍几张照片或者录几秒短视频,其实无伤大雅。

10月5日,国际影星章子怡在个人微博上为《夺冠》点赞,称赞巩俐的演技和女排精神。但眼尖的网友却发现,章子怡在微博晒出的照片里,就有在电影院内的屏摄照片。

此前,曾经在文明观影的公益宣传片中劝导观众“在影厅内拍照、录像、录音都是不允许的”的郑恺,在2019年7月发布了一条观看迪士尼电影《狮子王》的微博,配图中也包括两张“屏摄”照片,被网友批“打脸”。

由此可见,屏摄行为其实并不只是观众的行为,即便是业内人士也会屏摄。

更多的网友则认为,屏摄照片或小视频发微博或者朋友圈,其动机只是因为喜欢这部影片,希望向大家分享观影的感受和乐趣,没有必要上升到道德高度。

还有的影迷认为,屏摄只是自己观影打卡的一部分,只是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看过这部影片,“只要我坐在后排,或者把手机亮光调暗,不影响到别人,拍一下怎么了?”

拒绝屏摄是种礼貌 有条件屏摄是抹杀道德界限

知名文娱产业媒体“毒眸”主编吴燕雨认为摄屏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毒眸也多次发文呼吁不要摄屏,但她同时也认为,一些观众在不影响其他观众、不泄露影片主要内容下,偶尔拍摄一两张照片是可以理解的。

“拒绝屏摄其实是一种观影礼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默契,但当前国内的观众似乎还不太知道这种礼仪。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常常看电影,好不容易看了一场电影,他会想有一个打卡心态,发朋友圈让大家知道我看了这个影片,这种心理本质上和吃了一个好菜或者去旅游拍照到此一游等等的心态一样。”在吴燕雨看来,如果不影响他人权益,很难对摄屏者进行指责,而是更应该普及这种观影礼仪、让更多人形成这种默契。

“这是一个常识性的事情,不能因为别人看不到你就去做吧。”在网上发文的“3号厅检票员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相比吴燕雨比较柔和的观点,他对屏摄行为的态度比较苛刻。

“如果你说在最后一排其他人看不到的地方就可以屏摄,那其实是把自己道德观上的界限抹掉了。即便你坐在最后一排,但你边上仍可能有人。电影院为什么是暗的,因为看电影就是需要一个沉浸式的环境,把光留给屏幕,任何一点光亮都有可能影响到其他人。”对此,“3号厅”认为,电影票或者影院的观影须知上大多会清清楚楚的写明不可以拍摄,但如果还要去做,那就是道德上的问题。“很多人都说,我录屏后不发出去,不商用我就不犯法,但这不是法律的范畴,而是道德的范畴,如果大家都有这种想法,每个电影有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观众,那如何控制屏摄行为?你觉得自己不发,但其他人也许就发了。”

“3号厅”自己在看电影的时候当然不会屏摄,他自认为是一个观影素质比较高的人,但当他在台湾地区看电影的时候,还是因为一些细节不注意而被认为“不礼貌”。

部分地区会处罚屏摄者 《电影促进法》却难执行

“3号厅”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类似的屏摄行为如果发生在香港会遭受经济处罚,在澳门看电影,如果有观众屏摄,影院工作人员会用激光笔照射屏摄观众以此来进行劝阻。在上海的等电影节或影院中,影院工作人员也有用激光笔照射屏摄观众的情况。

“在北京的影院中还没听说有谁这么做,毕竟这样做不太礼貌,争议会比较大。”北京一家影院的经理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影院是执行与片方的合约及电影的相关法规,监控厅内摄影摄像,所以影院对于屏摄的观众是会有劝阻,只不过在现实中很难完全实现。“我们影院的要求是半小时巡场一次,如果看到有观众屏摄,我们是会要求他当场删除。但绝大部分屏摄观众其实都只是拍一张照片或者是录几秒钟的小视频,工作人员巡场的时候也很难看到。”

记者查询发现,2017年3月起开始执行的电影促进法中在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尽管如此,但业内也有声音认为,《电影促进法》中有关屏摄的内容相对还是比较柔性的,并没有对这种行为做出一个明确的责任认定。

“3号厅”则认为,这条法律中只是明确了录音和录像行为,但没有将拍照包含在内,其实是给屏摄行为留了一个口子。“电影促进法出来后,我问过一些法律界的朋友,他们的观点也不太一致,有的人觉得拍照是应该包括在内的,有的人则认为拍照并不能算作屏摄,这方面还需要司法机关去做一个解释,就目前来说还是个非常模糊的阶段。”

前文中接受北青报采访的某影视公司制片则认为,《电影促进法》的这条法规更多的是针对偷拍偷录所造成的侵权问题,但现在“枪版”电影基本上没有市场,侵权问题已经几乎没有通过偷拍偷录的方式呈现,而是变成了其他渠道。在现实意义上来说,《电影促进法》的这条法规,也只是给院方提供了一个对侵权行为的执行依据而已。

道德层面礼仪还需普吉 官方应更重视宣传

吴燕雨和“3号厅”都认为,电影法治未来可能会完善,但就目前来说,屏摄问题还是更多的需要道德来约束。因为他们发现,很多时候观众屏摄其实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行为的不妥。

吴燕雨举例说,她有一次去看电影,旁边座位是一对母子,小朋友经常说话,妈妈也一直在用手机拍摄。电影结束后,她跟很严肃地和小朋友说,看电影要安静,也不要拍照,这是一种礼貌。听罢,他们并没有感到愤懑,更多的是一种没想到。

“我觉得他们可能是真的不知道,这也许是在他们认识范畴之外的。”因此,在她看来,关于看电影该不该屏摄的争论,其实是可以教育观众的,在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下,观众的自觉性是会慢慢提高的。

2019年的平遥国际电影展上,影展创始人贾樟柯呼吁民众在看电影时不要屏摄,“希望大家不要对着电影屏幕拍摄。电影工作者与制片公司的劳动需要得到尊重。”此外,影展还发布《关于杜绝屏摄与盗版行为的声明》,《声明》中提到,电影放映过程中的拍摄、摄屏及盗录是对电影版权的侵犯,我们将坚决杜绝上述行为。

但是在贾樟柯的呼吁和影展的《声明》发布不久,《少年的你》在影院热映,易烊千玺的出演让其粉丝群将电影院变成了走秀现场。

“易烊千玺的粉丝太多了,加上又偏低龄,意识不到观影礼仪和规范的问题,易烊千玺一出来,他们拿着相机去拍,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了其他观众,引发了众怒,当时形成了一个舆论事件。这个时候,片方才站出来说,请大家不要屏摄。”说到当时的情景,“3号厅”认为,影片方在拒绝屏摄方面的宣传并不够。

与吴燕雨的观点一样,“3号厅”也同样认为,大多数观众其实并不是“明知故犯”而是因为对观影礼仪并不了解,“习惯这个东西要改变,需要各方努力,也需要很长的时间。这需要影迷、媒体以及电影人一起来努力宣传,让观众了解观影礼仪。我此前写过关于屏摄的常识介绍文章,今年已经发了第二遍,我想应该还会发第三遍、第四遍……”

实习生 郑欣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子渊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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