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6月2日发布,为贯彻落实本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有关决策部署,确保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等政策兑现,6月1日起,市政务服务局、市国资委联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申请窗口,现场接收、审核中小微企业提交的减免房租申请,并将申请派发给相关国有企业。
市政务服务中心减免房租申请窗口负责接受承租市管一级企业及其所属国有控股子企业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出的减免房租申请。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于本周内设立减免房租申请窗口,负责受理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出的减免房租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企业承租的房屋产权人性质对申请材料核验、转送,市国资委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将减免房租申请材料转交相关国有企业,督促其按照本市相关政策要求,履行审核程序。如申请减免2月份租金,市属国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减免房租的决定,并将房租减免结果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如申请减免3、4月份租金,在属地区政府对该申请人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市属国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减免房租的决定,并将房租减免结果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
申请减免房租的企业主体应为在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体应符合京政办发[2020]7号、京政办发[2020]15号文件和市国资委关于减免租金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
疫情期间相关政策提到,“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且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020年3月和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2020年3月和4月给予租金50%的减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