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经营儿童娱乐设施淘气堡,但却没有按安全要求将淘气堡的固定扣环进行固定。后因刮起大风,淘气堡发生晃动,一名儿童家长进入淘气堡将在里面玩耍的孩子递出,但自己还没有来得及撤离,便和淘气堡一起被大风吹掀至桥下,最终抢救无效身亡。11月2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淘气堡的经营者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2019年6月29日,被告人刘某在遂昌县大桥上经营儿童娱乐设施淘气堡,但没有按照安全要求将淘气堡的固定扣环进行固定。当晚19时48分许,淘气堡因刮起大风发生晃动,被害人邱先生进入淘气堡,将在淘气堡内玩耍的儿子抱起递给淘气堡外的妻子。这时大风将淘气堡掀起,将没有能及时撤离的邱先生一同吹掀至桥下,邱先生跌落桥下受伤,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刘某跑到桥下救人,他的妻子则拨打110报警。
归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4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在经营淘气堡儿童娱乐设施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固定淘气堡,造成1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刘某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4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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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校对/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