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多彩假期如何拧紧“安全阀”?房山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护航中小学生暑期安全
京法网事 2022-08-06 16:01

游乐场去畅玩、博物馆去畅学、跟着爸妈去畅游…随着丰富多彩的暑期生活的到来,孩子们课余活动更加多元而充实。然而,如果监护不到位,孩子们在尽情享受暑期生活时就难免发生危险。

8月5日上午,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和谐、愉快的假期,房山法院走进房山区西潞街道西潞园社区,走到居民和孩子们身边,依托京法巡回讲堂和普法巴士,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召开涉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波介绍,2019年至2022年6月,该院审结涉中小学生暑期安全类民事案件14件。在案由分类上,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主要纠纷类型;在发生场所上,以兴趣培训机构及游乐场所为主;在结案方式上,以判决为主要结案方式。

沈波表示,此类案件具有事故责任主体多元化、责任划分难查清,致人损害的未成年人年龄段分散、风险与年龄呈正相关,事故责任主体主动化解矛盾少、逃避责任现象多等特点。

对此,房山法院提出四点建议:

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精准化防止意外发生

家长应合理为孩子安排暑期教育活动,选择安全、有资质的活动场所,并提示未成年人做好安全防护。

外出游玩时,提前对未成年人安全保护事项做好预案,避免选择与未成年人身心状况不相适应的游玩活动。

同时,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如未成年人遭遇侵权行为,应及时保存证据并采取合理的方式维权。

学校加强安全教育

多样化防范暑期风险

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教育。

一方面,通过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处理等知识的普及,提高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

另一方面,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学校还应特别关注散居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了解其暑假去向,做好安全防护、教育指导等,切实提供关爱服务。

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结合暑期气候环境、地域和行业领域等特点,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应认真梳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防护漏洞。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健身房、游泳馆等涉未成年人暑期培训的机构场所,应做好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等,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措施。

公园、室内外游乐场所等娱乐场所,应定期排查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的安全隐患,落实意外情况发生时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暑期涉及未成年人游学、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组织方,应对活动地点、出行线路、交通工具、组织力量、天气和环境进行评估,制定应急预案,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

未成年人应常怀戒惧之心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未成年人应充分意识到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谨慎单独出游,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公共场所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注意紧急疏散路线,不随意将电话号码、家庭情况等透露给陌生人等。

房山法院民三庭(少年家事庭)负责人刘宁通报了“中学生夏令营出游受伤,学校存在过错需担责”“酒后无证驾驶,学生重伤自担主责”“幼童就诊出意外,公共场所安保义务应到位”三起涉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典型案例并作出法官提示,通过鲜活的案例,引导中小学生及家长自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房山法院召开的新闻通报会非常贴近群众需求,能让我们家长和孩子对于暑期生活的安全防护有更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发布的案例非常典型,给孩子也带来了教育意义。今后在出游前我们会规划好线路,也会做好孩子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孩子安全意识。”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家长如是说。

10岁的小学生在听完新闻发布会后说到,“今后会多多注意安全问题,比如今天听到的第三个案例中有小朋友在医院不听劝阻跑闹导致自己受伤很有教育意义。今后,家长不在身边的时候我会更加注意安全,与同学过马路时不乱跑,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做有安全隐患的事情。”

今天上午在线观看了房山法院召开的“涉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我感觉活动开展非常及时。

正值暑假,学生外出活动时间比较多,自由度比较大,安全风险加大。

从三个通报的案例中,我们能够获得启示:首先家长的监护责任要做到位,其次未成年人本身的安全意识还需增强,最后学校和社会要履行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的义务。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全方位的关注与呵护。

此外,活动地点选在社区,走近生活、贴近居民,有更直接更切实的教育效果,通过线上的方式也扩大了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

这次新闻通报会,也是一次有益的普法教育,无论是作为教育工作者还是学生家长都感到受益匪浅。

今天上午参加了房山法院线上召开的“涉中小学暑期安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法院对“中小学暑期安全”进行了梳理分析,总结了案件特点,宣传教育,以案说法。

通过普法教育,对社会、家长、学校及未成年人提出要求,明确了各方主体责任。

对培训机构加强资格审查,对公共场所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对消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提出要求。

通过典型案例宣传,促进大家加强《民法典》学习,使家长和学生增强了法律意识。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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