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布了第四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典型案例。此举旨在深化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人忧虑。虽然个中缘由复杂多元,但家庭教育的严重缺位或失当,无疑是众多未成年人步入歧途最为关键且不容回避的诱因。在此背景下,最高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这批聚焦28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真实转变的案例,其意义远超个案本身。它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再次印证了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为广大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有效防止子女滑向犯罪深渊,提供了极具现实意义的指引。
深入剖析这批案例,一个突出的共性问题是涉案家庭普遍存在“监护缺位”与“管教失当”。 家庭本应是塑造孩子健全人格、确立行为规范的核心场域。一旦监护责任悬空、教养方式扭曲,未成年人便如同失去舵手的航船,极易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迷失方向,不仅催生失范行为,更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生命轨迹发生根本性偏离。因此,激活家庭教育的能动作用,强化其预防功能,也就成了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治本之策。
从过往司法实践来看,许多家长虽深知家庭教育对预防子女犯罪的重要性,却常因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指导而倍感困惑。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其核心价值弥合了这一认知与实践的鸿沟。它们不仅为家长改善家庭教育提供了具象化的操作范本,也为化解普遍性教养困境指明了切实可行的路径。特别是案例中探索的强制家庭教育指导令、分级干预模式等制度创新和积累的多部门协同、个性化指导方案等可复制经验,更是提升家庭教育质效的“活教材”,有助于让家长以案为鉴筑牢预防子女犯罪的根基。
当然,扭转家庭监护缺失或失能的状态绝非易事,典型案例的引领效应要真正转化为普遍效能,还需要长效机制的兜底保障。司法机关应强化与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深度协作,打破信息壁垒,整合专业力量,建立起贯穿诉讼全程(侦查、起诉、审判)并有效延伸至判后帮教、社区矫正阶段的一体化、常态化支持网络。只有形成环环相扣、持续发力的工作闭环,才能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成效得以巩固和深化,防止未成年人再次失足。
让每一个典型案例成为万千家庭的镜鉴,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题中之义。典型案例示范引领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唤醒全社会对家庭教育法定责任的深刻共识与自觉行动。毕竟,“依法带娃”不再只是“家事”,而是关乎民族未来的“国事”。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正是以国家法治之力为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托底,为迷途的孩子点亮归航的灯塔,值得充分肯定。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石,是抵御犯罪风险的第一道也是最坚实的堤坝。第四批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正是加固这道堤坝的珍贵实践样本。广大家长和相关部门要以案为鉴,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纵深发展,以此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和潜在犯罪风险的防范,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暗流,为明天培养更多栋梁之材。
文/张智全
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