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6个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及老年人财产、赡养等问题。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护老是全社会应尽的共同责任。我国多部法律法规都有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内容,在敬老、养老、助老方面有着详尽规定。老年人不仅依法享有被赡养的权利,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且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等多项权利。
保障好老年人合法权益既关系到他们的幸福晚年生活,更关系到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近年来,我国在政策环境惠老、居住环境适老、数字环境助老、就业环境帮老、法律环境护老、社会环境敬老等方面持续发力,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但同时,现实中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次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就涉及多种情况。比如有的老年人交由子女代管的养老钱被侵占,有的继父母在抚养教育继子女后却得不到继子女赡养,还有的老年人被养老机构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甚至拒绝退还预付款,等等。
面对这些侵权纠纷,人民法院依法制止子女无理阻碍老年人自主管理财产,充分保护老年人享有的财产权利;支持老年人在合同约定的考虑期内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费的请求,解决预付费“退费难”问题;依法认定继子女应当向形成稳定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给付养老生活费,解决老年人养老后顾之忧。特别是针对失独老人客观情况和特殊困难,人民法院运用调解方式,根据具体情况为老年人量身定制一站式调解方案并积极督促履行……可以说,人民法院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有力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了老年人的急难愁盼,也进一步强化了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理念,切实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
谁都有老去的时候。在我国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的当下,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可谓意义重大。在强化司法保护的同时,也要不断加大立法和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方位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文/林楠特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