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建省永春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表彰暨第二届“乡村调解能手”经验交流会上,25名“乡村调解能手”受到表彰。据了解,开展“乡村调解能手”培育工程“师带徒”活动,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基础,巩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成效,永春县将“乡村调解能手”上升到“乡村实用人才”并纳入泉州市第七层次人才,这一创新举措,已经在全省推广借鉴。
永春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创新实施“乡村调解能手”培育工程,全力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和前端治理新机制,就是要着力打造“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永春样板。
2018年林某乙、林某丙雇请林某甲等21人进行130亩山地造林补植,种植杉木21710株。2019年5月完成造林工程后,林某乙、林某丙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剩余的5万元工资款。长期讨薪无果,林某甲等21人向“乡村调解能手”苏华兴寻求调解帮助。苏华兴了解当事人调解诉求和相关情况后,采取“一对一”释法明理的方式,向林某乙、林某丙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讲明如果拒不支付,林某甲等21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仍没有支付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支付就会上诚信“黑名单”。经释明法律法规后,林某乙、林某丙认识到欠薪可能造成的后果,同意支付5万元工资款。一场历时近4年的欠薪纠纷在苏华兴的努力下及时化解,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升级。
永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庆新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永春县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培育评选“乡村调解能手”的通知》和《永春县“乡村调解能手”评选标准(试行)》,开展“培育评选乡村调解能手”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明确评选标准,做到分级推荐、逐级公示。将“乡村调解能手”纳入泉州市高级人才评选,对于入选县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乡村调解能手”,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金,并推荐申报认定为泉州市第七层次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的政策待遇,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员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公、检、法、司、人社、农业农村、工青妇等10个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永春县“乡村调解能手”培养机制的通知》,把“乡村调解能手”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职业水平评价和疗休养体系,采用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原则,建立健全村(社区)、乡镇、县“三级”逐级培养机制,全县共培育村(社区)调解能手380人、乡镇调解能手223人、县级调解能手163人。2023年全县共评选出10名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其中两名“乡村调解能手”获此荣誉,被纳入泉州市第七层次人才。2024年,8名“乡村调解能手”获评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员从“经验型”向“职业型”转变。
针对基层调解中面临的资源统筹难、力量调度难、治理不精准等问题,永春县健全完善“网格+调解”模式,将“乡村调解能手”纳入网格管理,发挥他们人头熟、威信高的优势,源头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7243件,调处成功率达99.89%。在诉讼服务中心、各基层法庭实行“立案法官+特邀调解员”联合调解机制,78名“乡村调解能手”担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涉诉案件200件,化解行政争议34件。在22个基层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调解室,126名“乡村调解能手”担任调解员,参与“110”非警务警情事项化解122件。探索“德法兼济”双轮驱动模式,成立“全国劳模——苏天恭”“福建道德模范——林志军”“福建省劳模——陈建华”个人调解工作室,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文/赵文明 赵明义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