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孙某强、韩某平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练某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刘某政等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等5件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典型案例。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的基本前提,也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等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屡禁不止,已成为安全生产的“隐形杀手”。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典型案例,是对公众加大对相关犯罪打击力度呼声的积极回应,彰显了司法机关坚持“严”字当头,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大量事故和案例表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有的甚至形成跨省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黑灰产业链,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迫切需要司法机关升级打击策略,强化惩治震慑。
从设立可实现伪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功能的假冒国家机关网站,到伪造、买卖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等各类特种作业操作证;从开发针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的作弊程序,到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网络为员工购买假证犯罪……在对上述案件的审理中,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并通过对个案的说法释理,为公众释疑解惑,有助于强化法律权威,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行为,也为审判机关和相关部门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鲜活范例。
以被告人孙某强为例,他指使他人设立多个虚假的国家机关网站、网页,不到一年时间,竟伪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等共计18700余个,获取相关证书的人员滥竽充数从事特种作业。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定,孙某强犯罪情节严重,在接近法定最高刑适用刑罚,同时并处高额罚金、责令继续退缴违法所得。这一判决罚当其罪,有利于彰显刑罚的惩罚、威慑和教育功能。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多存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犯罪的情节:有的利用信息网络引流接单,通过话术诱导、欺骗务工人员购买假证,有的通过信息网络为自己或者为他人购买假证违法上岗作业。发布此类典型案例,有利于督促引导有关网络平台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及时清理下架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违法信息,铲除此类犯罪利用信息网络滋生、蔓延的土壤。
安全生产证书涉假问题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亮剑与织网并举,多部门参与,多种手段综合发力。一方面,要充分运用法律、监管、平台、技术等手段,对相关涉假问题坚决亮剑,形成全链条打击。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扎实推进“制、售、购、验、用”等环节治理,构建起一道道严密的防护网,让安全生产假证无所遁形。
典型案例是鲜活的法治宣教素材。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既是对伪造、买卖使用假证的潜在违法者的威慑,警示其以案为鉴、知畏知止,切实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也是通过以案释法,充分揭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欺骗性、违法性和危害性,引导相关企业和公众增强识别防范假证的意识和能力,合力下好治理“一盘棋”,携手筑牢防范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防火墙”。
文/杨维立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