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北京昌平法院召开涉民生侵权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系统梳理了《民法典》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涉民生侵权纠纷案件,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五起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以及新技术应用的广泛普及,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人身财产损害,涉“互联网+”侵权案件日渐显现,尤其是精神性人格权纠纷多发生于虚拟网络。
涉“互联网+”侵权案件逐渐多发 部分当事人“不认账”行为易使矛盾激化
“部分侵权行为具有突发性及不可预测性,为当事人证据获取、保存带来阻碍。”昌平法院副院长潘幼亭介绍,从昌平法院共审理涉民生侵权纠纷案件数量来看,其中2021年3156件、2022年2112件、2023年2509件、2024年上半年1593件。数据显示,该院涉民生侵权纠纷案件数量呈高位运行态势。
据通报,在该院审理的涉民生侵权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健康权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位居案件数量前五位,五类案件总占比近九成,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占比超过半数。
另外,潘幼亭介绍,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的逐渐普及,涉“互联网+”侵权案件逐渐多发,以网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案件为主,还涉及网络账号、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类侵权纠纷案件。此外,将祭奠性权益、生活安宁等作为保护对象的新类型人格权案件不断增多。
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还涉及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尤其是精神性人格权纠纷多发生于虚拟网络,呈现出传播源头分散、网络行为隐蔽等特点,往往需要借助技术鉴定等措施固定侵权事实,给受害者维权带来极大挑战。
据介绍,涉民生侵权纠纷案件多发原因有三,首先,部分当事人“不认账”“事后反悔”等缺乏诚信行为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纠纷。此外,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签署不规范也是该类案件多发的原因。对此,昌平法院提示广大群众规范自身行为,强化证据留存意识,及时通过拍照录像等固定侵权行为,以明确责任划分。
另外,相关案件的赔偿协议签署不规范。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双方已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后又诉至法院的情况时有发生,此类案件通常与赔偿协议签署不规范有关。
潘幼亭介绍,一方面,部分当事人仅就赔偿事宜达成口头协议,缺乏书面记录,难以提供证据证明协议内容,从而在矛盾产生时各说各话,引发纠纷。另一方面,部分书面赔偿协议的签署存在协议内容粗糙模糊、责任界定不明、协议主体不清、履行期限和方式不明等问题,使得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鉴于侵权纠纷常发生于邻里亲友之间,法官呼吁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调防结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同时,针对侵权假冒商品等案件,建议监管部门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邻居安装可视门铃被诉 此前就因楼道堆垃圾、损坏门锁产生矛盾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此次通报会还围绕居住安全、小区物业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广为关注的热点话题发布典型案例。在一起因安装可视门铃引发的隐私权纠纷中,翟某夫妻俩与对门邻居孙某因堆放垃圾、损坏门锁产生矛盾,便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后在室内临窗处和楼道各安装一个监控摄像头。孙某认为可视门铃及监控能拍到其行踪,并可将拍摄内容存储、上传网络,侵犯其个人隐私,要求二人拆除。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访客信息等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可视门铃及摄像监控系统可以记录孙某及其家人的出行信息及家庭人员情况,让孙某及其家人处于一种被监控的状态,侵害其正常生活的安宁及隐私权。最终,法院判决翟某、于某拆除防盗门监控可视门铃系统、室内监控以及楼道监控。
对此,法官提示,使用智能设备便利自己生活的同时,要把握好边界。相邻住户在公共走廊安装摄像头不应超出合理界限,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尽可能就摄像头的安装提前与相邻一方做好沟通,合理确定摄像头的位置、高度、朝向和监控范围,避免侵害他人不愿被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若邻里之间对拍摄范围存在争议,可通过调节拍摄角度、遮挡部分镜头等妥善解决,共同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