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在北京市打造“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要求,支持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经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变更登记,“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的名称变更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更名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的公告
北京仲裁委员会(Bei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中文简称:“北仲 ”;英文简称:“BAC”)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牵头组建,经北京市司法局登记,于1995年在北京成立的全国首批七家试点仲裁机构之一。
北仲成立后,大力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逐步确立国际化发展目标。为更好地打造国际化服务品牌,委员会决议增加启用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eiji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简称:“BIAC”)名称,并于2014年12月4日正式公布“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的名称。
为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在北京市建设“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交往中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要求,支持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委员会决议将“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更名为“北京国际仲裁院( Beiji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ourt,简称:‘BIAC’ )”。
经北京市司法局办理名称变更登记,自2024年12月4日正式启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Bei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Beiji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ourt,中文简称:‘北仲/北国仲’,英文简称:‘BAC/BIAC’)”新名称,统称“本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所有涉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或“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等名称的仲裁约定、相关协议,或其他权利义务,均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承继。
2.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的,由本会管辖。本会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官方网址、办案系统等均无变化。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将继续以立足北京、服务全球的定位,围绕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助力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目标,为世界各国当事人提供国际一流的仲裁与争议解决服务。
来源 |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
编辑/赵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