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护中国之治行稳致远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2-04 08:00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书写在宪法清晰的条文里,也彰显在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鲜活实践中。只有尊崇宪法精神,才能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基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从而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之治”的最大自信,也是我们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连日来,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在全国各地相继展开,营造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浓厚氛围。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苦苦寻找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道路。一些政治势力试图按照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对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改良,都宣告失败。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经过艰辛探索和实践,成功在中华大地上制定和实施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制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如果说,“中国之治”的一大关键是“制度之治”,那么其核心就是“宪法之治”。

历史和现实证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奇迹不断涌现,“中国之治”举世瞩目,其奥秘就蕴藏于“中国之制”当中,集中体现于“宪法之治”里。宪法所明确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系统构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之制”的谱系。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制度,将民众各种意愿和利益诉求上升为人民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有力避免了西方宪政体系下政党对立、社会撕裂、种族矛盾等问题,是国家长治久安、高速发展的压舱石。

我国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之所以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之所以能实现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之所以能取得令世界刮目相看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最根本的就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并巩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构筑“中国之治”新优势。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书写在宪法清晰的条文里,也彰显在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鲜活实践中。从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到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再到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实施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得以成为人民根本利益实现的有力保障,“中国之治”从而有了最广泛的社会基础与民意支撑。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只有尊崇宪法精神,才能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基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从而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之治”的最大自信,也是我们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国之治”必将行稳致远。

文/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栗玉晨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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