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被判11年 并处罚金100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8-19 09:39

8月19日上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渠道通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日上午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4年3月29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在此之前的2023年4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过其官网通报,李毓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将接受审查调查。今年3月,李毓毅受贿案一审开庭。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毓毅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足球俱乐部联赛保级、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毓毅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毓毅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毓毅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李毓毅担任中国足协副主席期间,曾语出惊人地表示,中国足协将通过五到十年的努力,把中超联赛打造世界第六大职业足球联赛。这一言论曾在足坛内外引起了广泛热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汪浩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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